第六卷 英国(1852—1864) 第四章(第4/11页)

“呃哦?”激进主义者问道,不过也许是答复。

“问题在哪里?”马志尼打断了他的话。

我告诉了他。

“他们自己已考虑到这一点,并且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巴泰勒米的案件是非常有意思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性格很少表现得这么鲜明,在这么针锋相对、便于比较的场合出现。

从决斗的地点起,一切都显得很荒谬:那是在温莎附近进行的,他们为此必须从王国中心的边界坐几十英里火车(当时火车只通到温莎)才能赶到这里,而当时人们一般都在边界附近决斗,那里随时可以找到大小船只,逃之夭夭。再说,选择温莎,这本身就不够明智。它是王宫所在地,维多利亚女王心爱的住处,当然警备森严。据我看,选择这个地点非常简单,只是因为法国人对伦敦的郊区只知道里士满和温莎两个地方。

助手们为了防备万一,随身携带了锋利的决斗用轻剑,虽然他们知道决斗得用手枪进行。库尔涅倒下后,除了一个助手单独离开,因而平安到达比利时以外,其余的人都是一起走的,而且没有忘记随身带走轻剑。他们还未到达伦敦的滑铁卢车站,警察局已接到电报,据称“这四人留有胡须和唇髭,戴着大檐帽,讲法语,轻剑用布包着”。根据这些特点,警察不用搜寻,他们一下火车就给逮捕了。

这一切怎么会这样?看来用不着我们来教导法国人如何躲避警察。就凶恶、机灵、不道德和办事认真、不知疲倦而言,法国的警察在全世界可说首屈一指。在路易-菲力普时期,搜索者和被搜索者玩尽了各种手段,作过各种较量,每一步行动都得仔细考虑(现在这已没有必要,警察像俄国人那样有了必胜的把握);今天离路易-菲力普的时代还不远,那么,像巴泰勒米那么聪明的人,像库尔涅的助手那么经验丰富的人,怎么会这么粗心大意呢?

原因只有一个:完全不了解英国和英国的法律。他们听说,没有逮捕证不能逮捕任何人;他们还听说有所谓《人身保护法》17,根据这法令,只要律师提出要求,就得把人释放;因此他们认为不妨回家换身衣服,然后前往比利时,到了第二天早上,被愚弄的警察(他们必然拿着警棍,像法国小说中描写的那样)来找他们时,已经人去楼空,只得骂道:“该死的家伙!”尽管警察其实并不拿警棍,英国人也不骂“该死的!”

这些人被捕后,关在萨里郡的监狱里。探望开始了,来的有夫人们,被杀死的库尔涅的朋友们。当然,警察马上了解到了事实真相,不过这不能说是他们的功绩,支持和反对巴泰勒米或库尔涅的人,都在酒楼饭店里大声嚷嚷,把决斗的详情细节透露无遗,自然还穿插了一些根本没有的事和不可能有的事。但是警察不愿公开承认了解这一切,因此当一些探望者要求会见助手“巴罗内”,另一些人要求会见巴泰勒米的助手时,警官直截了当地对他们说:“先生们,我们根本不知道,他们中间谁是助手,谁是罪犯,情况还没有全部调查清楚,还是请你们直接说明要会见的人的姓名吧。”这是第一堂课!

最后,巡回法庭到了萨里,指定了开庭的日期,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坎贝尔将就法国人库尔涅被不知何人杀害致死一案审讯与凶杀案有关的人员。

我当时住在樱草丘附近;在2月一个阴冷多雾的早晨七时,我出门走进摄政王公园,然后穿过它前去搭乘火车。

这一天的情形非常清楚地留在我的记忆中。从大雾弥漫的公园,公园里懒洋洋地在水中游动的白天鹅,以及笼罩在水面的微红的黄色烟雾,直到午夜之后很久,我与一位律师坐在摄政王街伟利饭店中喝香槟酒,为英国的富强干杯,一切都历历在目。

我以前从未见过英国的法庭;在中世纪的背景上展开的喜剧场面,令人想起的主要的是意大利的滑稽歌剧,不是庄严的传统,但是在这一天这可以撇开不谈。

将近十点钟,在坎贝尔勋爵寓居的旅馆门口,化装舞会的第一批扮演者出场了,那是拿着两只大喇叭的传令官,他们宣布,坎贝尔勋爵将于十时整公开审问某某案件。我们便拥向法庭门口,它只有几步远。这时坎贝尔勋爵本人正坐了金碧辉煌的马车经过广场,勋爵戴的假发又大又漂亮,只比他的车夫的差一些,车夫的假发上还戴了一顶三角形小帽。马车后面跟着二十来个步行的律师和辩护士,他们提起了长袍,没戴帽子,只戴羊毛假发,它们仿佛是特地做得尽量不像人的头发似的。在法庭门口,我简直好像不是要旁听首席法官坎贝尔对巴泰勒米的审问,而是来到了上帝审问库尔涅的法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