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鼠 (第14/41页)

“岂是无稽之谈?小的听闻,火盗改已着手讨伐祇右卫门呢。”

“町奉行所亦有所行动。然而,并非对祇右卫门这一不知虚实之人物发令通缉,不过是对散播此无凭无据传言的不法之徒加以取缔而已。”

弹左卫门及车善七,则已正式对稻荷坂祇右卫门提出诉状。

取缔野非人并将之登记为抱非人的野非人制道,乃非人头之责。就制度而言,非人头为长吏头弹左卫门所辖,弹左卫门役所则与奉行所保持密切联系。在江户,无宿人为数甚众。若不加以妥善管理,江户治安将无以维持。若不以非人制道严加取缔,将之登记为非人,或归为乞胸、乞丐僧,就是依法逮捕无宿人,将之遣返回乡或遣送寄场。无论采取何种手段,均须强行将之纳入制度内,方可管束。

然而如今,逮捕已非易事。无宿人的确是与日俱增,但就捕者却是有减无增。相传之所以如此,乃无宿人如今有该冒名祇右卫门者统辖使然。此举形同藐视王法,故宜加取缔,以维法纪——此乃非人头提诉的理由。

的确是藐视王法。一如万三所言,每个人均须被纳入所属身份,并依该身份的规矩行事。既属某一身份,便有奉行其规的义务。然若不属于任何身份,便不受此约束。话虽如此,没有身份其实甚难营生。但若有其他奥援,可就另当别论了。

的确,或许真有意图摆脱非人头支配的不法之徒。如此一来,万三所说的逸非人便真有可能存在。此类传言,有时恐有招徕恶事之虞。

不过,那不过是无稽讹传,志方说道:“的确曾有个祇右卫门,但此人已于五年前亡故。”

“已亡故……大人此话当真?”

“不论世间如何讹传,此人确已不在人世。万三,此事万万不可张扬。稻荷坂祇右卫门,生前任浅草新町公事宿世话一职,由于严重贪渎为人揭露,遭弹左卫门通缉而遁逃。而后于柳桥的一家料亭与捕快对峙,杀害其挟为人质的姑娘后为町方所捕,依法裁定后遭官府斩首。”

“斩、斩首?”闻言,万三惊讶得两眼圆睁。

“没错,遭斩首示众。总而言之,祇右卫门确已亡故。虽未曾参与此案,但本官曾于北町轮值,见奉行所之卷宗清楚载有姓名、身份、原籍。故可明言,祇右卫门已经不在人世。”

“大人此话当真?”

“当然当真。故此,时下若有任何人以祇右卫门自称,且就连名号也相同,必是个假冒的骗徒。”

“不过是个骗徒?”万三一脸疑惑地说道,“不过,事发至今也不过五年。当时小的已是冈引了。”

“你任冈引至今已逾十载。自本官仍为见习同心时,你便已值此勤务。”

“是的。不过怎不记得曾有这么回事?或许只能怪小的孤陋寡闻。然而,若遭斩首至今不过五年,认识祇右卫门的应仍大有人在,而且这些家伙应也知悉祇右卫门已遭斩首。哪可能轻易骗得了人?”

“处刑时,官府曾刻意隐瞒祇右卫门的姓名身份。”

没错,当时未有公表。高札、幡旗上头,应是一个字也没写。

或许正因如此,志方说道。

为何没公表?万三问道:“何须刻意隐瞒?”

“祇右卫门为弹左卫门的下属,且为遭通缉的罪人,恐有损弹左卫门与奉行两方的颜面。故此,不得不谎称遭枭首示众者乃区区无名小卒。或许正因如此,方有祇右卫门尚在人世之说。本官推断,如今正有人利用此无稽之谈为恶。”

真是这么回事?万三双手抱胸,喃喃自语道。“不过,大人,即便真是冒名骗徒所为,如今真有传言直指某人冒用祇右卫门之名,令无宿野非人四处肆虐为恶。不,依小的所见,这不仅是个传言。虽未公表,实际上已造成极大祸害,百姓们可是个个吓破了胆呢。不,不仅是百姓,就连非人、长吏,也全都给吓得寝食难安。这可是个不争的事实。”

没错。吓得寝食难安——非人头的诉状上似乎就是这么写的。虽然志方不解这何须畏惧。

“祸害……指的是什么样的祸害?”

不胜枚举,万三说道:“任何大人能想象到的都有。相传,甚至挟人把柄要挟,迫人充当傀儡,代其为恶。”

“迫人充当傀儡?原来如此。”

借恐吓奴役他人。这岂不是比盗贼还卑劣?

至于这回的案子,万三抬头仰望望楼说道:“小的认为,只不过是杀鸡儆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