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鼠 (第12/41页)
消防、当铺、损料屋,就行业来看,四人生前应无往来。
“可有家人?”
“辰五郎从未成家,又是个打零工的打火夫。”
“打零工的……打火夫?不是灭火队的人夫?”
“并不是。虽不知其打火时都干些什么样的活儿,但仅限于人手不足时充当人夫,且游走于众组之间,并不隶属于特定头目。至于阿岛,虽已年逾二十有八,仍是一人独处,双亲早已亡故。当铺老板已是个八十高龄的老头儿,店内大小事实际上均由阿岛代为打理。巳之八乃飞驒出身,似乎是赴阎魔屋习商的学徒。”
“似乎?难道无从确定?”
“是的。目前虽能确认身份,但尚未与商家的任何人详谈。毕竟事发至今仅一刻半。”
有道理。或许,目前能判别身份,已属佳绩一桩。
虽不愿看到,志方仍抬头仰望。只见那名为阿睦的姑娘正挂在上头。不,如今甚至难以看出,这具尸首生前是个姑娘。
“着实令人发指。”
“的确是天理难容。是否该将尸首卸下?”万三问道。
虽然巴不得尽快将之卸下——
“得再稍候一阵。死后仍遭曝尸受辱纵然可怜,然而或许仍得供其他同侪详加查验。如此残虐不仁之恶行,必得以王法制之。想必不出多久,便将有同侪前来。”志方虽这么说,但依然不敢进入番屋。毕竟上有尸首,谁愿在其下啜茶?
果不其然,旋即有持大刀之小厮随行的与力一骑、笔头同心笹野以及多门、铃木两名同心赶至现场。幸好已事先将看热闹的人群全数驱离,众人得以谨慎卸下尸首,进行一场破天荒的自身番屋内查验。
四具尸首被并排放在番屋板间内。看来,四人乃遭凌虐致死。虽不见刀伤,但施暴痕迹于每具尸首上均清晰可见。
志方再也按捺不住,径自步出了番屋。与这伙同心凑在一起,哪可能办得了事?
万三紧追其后喊道:“请大人留步。”接着便一脸罕见的凝重神情,邀志方走向屋后的柳树下。
“怎么了?难道还有什么机密可禀报?”
“是的。大人可知——二三日前,多处均曾发现尸首?”
“不可胡言。”
“不,此话保证属实。光是小的亲耳听见的,便有五件。据说死者均为无宿人或野非人之流。虽知人命无贵贱之分,但似乎正因死者身份低贱,案件未受任何重视。”
岂有此理!志方说道:“不论身份为何,凶案毕竟是凶案,城内出现尸首,岂有放任不管之理?”
“大人,大义名分可不是处处管用。”万三打断志方的话说道,“大人为人处事光明正大,小的比谁都要清楚。深知大人为信为义,不惜赴汤蹈火。大人生性本是如此,小的此言绝非奉承。正是为此,小的即便力有未逮,亦深以辅佐大人为荣。故大人此番义愤,小的亦甚是赞同。不过,大人,世道并非如此。一如武士与百姓有别,身份之有无亦是高低有别。大人说是不是?”
的确如此。
“无须计较哪类人较有权势。同为武士,大名与随处可见的御家人本就天差地别,而浪人就连衣食温饱都难以解决。而同是庄稼汉,富农坐拥万贯家财,没有农地的贫农可就苦了。商人亦是如此。可见行行业业各有高低贵贱,高者藐视低者,低者仇视高者,世间众生就是如此度日的。市井百姓亦是同样道理。每个行业均有自己的规矩。甚至连长吏猿饲抑或非人,亦有自己的规矩得守。”
“此类人等亦有高低之别?但……”
“确有高低之别。或许常见他们混杂于城内,看似无任何分别,然实有贵贱之分,亦有行规依循。小的和大人受町方管辖,他们则受弹左卫门大人、车老大或加贺美太夫等以其规矩管辖。认为他们没有差别,实际上就是种藐视。原本并无藐视或受藐视之理。因此,小的认为,以其亦有贵贱之分视之,较为妥当。”
“但……”
大人想说的是,凡人均应一视同仁,是不是?万三说道:“没错,既生为人,本应无贵贱之分。但大人可要想想,咱们百姓并无切腹之责。武士蒙羞须切腹以明志,然小的这等百姓并不须为此自戕。由此可证武士与百姓的确有别。制裁小的的法,不同于制裁大人的法。即便大名为恶,町方的大人亦不得将之绳之以法。大人能逮捕的,仅限于我们这些百姓,同目付大人不得逮捕庄稼汉是同样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