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变,未必通
众所周知,戊戌变法与清末新政是中国近代历史上前后相继的两次重大变革运动,但它们都以失败而告终。如果说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还较为简单,比较容易理解的话,那么导致清末新政从发起到走向失败的原因则就远为复杂多变,历史留给这个末代王朝改革成功的几率相当有限。
大体上,新政过程中存在着戊戌变法时期所没有的四个问题。这些问题与矛盾只有在改革引发的社会变迁达到了一定程度以后才会显现出来。
新政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鼓动政治改革者极力盲目照抄照搬西方政治制度。
在新政过程中,作为清末现代化精英的绅商阶层,存在着一种对他们的政治选择与政治行动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心理死角,这就是为了他们能够迅速参政议政,他们不顾西方的政治制度是否适用于中国当时的具体现状,盲目急躁地把引入与全盘移植这种制度作为解决中国出路问题的工具与方法,其结果必然会出现消化不良与水土不服等种种症状。
在一个民族面临危机压力的情况下,制度主义者的思维方式预设一种良好的政治制度——例如西方宪政制度,可以无条件地适合于所有民族与国家,并且可以产生与西方国家同样的效能。这种预设会使危机压力下的变革者顺理成章地认为,只要大幅度地快速地移植某种被认为良好的特定的西方制度,就可以使本民族摆脱危机,迅速实现富强。受这种思想理念影响的人们的危机感越是强烈,那么,他们引入这种制度的要求与渴望也就越为强烈,其变革态度也就变得越为激进,因而也就越发减少理性,而会用慎重的态度去对待。这种情况,可以在清末几年立宪派掀起越来越激烈的国会请愿中看到。这种颇具乐观色彩的制度主义的思想方法,远比焦虑型的激进主义更具有民众影响力,因而更能为社会各个阶层,包括官僚阶层与体制外的精英人士所接受,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清政府改革失败的宿命。
新政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改革引发了政府合法性危机。
改革愈深入,原来潜在的各种矛盾就会愈暴露,从而引发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这种危机一方面强化了当权者的变革意识,出于维系王朝统治的本能,他们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主动积极地推进变革;另一方面,这种危机又使统治者的合法性在知识精英与民众的心目中产生了动摇,从而会影响到改革的正常推进。
清末新政是一场由传统专制君主所发动的自上而下的变革运动。如同历史上所有的变革运动一样,必须以中央政府的权威合法性资源的相对充实作为成功的基本条件。
但是,自鸦片战争以来,连续不断的丧权、割地、赔款,尤其是庚子事变所导致的空前的民族生存危机,已经从根本上削弱了清政府的权威合法性。
到了20世纪初年,由于庚子事变的巨大国耻,清王朝的统治权威愈来愈受到人们的质疑,其权威合法性资源开始急剧流失,逐渐丧失了对本国臣民的镇制力。直到此时,清王朝的统治者才真正意识到认真改革的迫切性和必要性,然而,恰恰由于这个政权在此之时已经没有足够的权威资源可以动员民众,传统权威已很难成为转变秩序的支点和力量。清政府权威合法性资源的急剧衰落,对于清王朝推行前所未有的新改革无疑产生了很大的破坏性作用。
正是因为清政权陷入合法性危机,这就会迫使清朝的最高统治者,以过去前所未有的决心和迫切心情,希望通过加速变革来恢复它在臣民心目中原来享有的绝对权威地位,力求以改革的实效来赢得民众的信任与拥护。单就这一点而论,清末政府合法性危机的形成,对于驱使传统专制政权从保守转向变革,未尝不是一个积极的因素。可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面临的问题太多,非借以时日,慢工出细活,不足以出成绩。用大步跃进的方式、一篮子工程等,不仅不能成事,实际上消极影响更大。
但不幸的是,政府权威合法性资源的丧失,对于一个充满焦虑的统治者来说,其推进改革失败的概率远远更大更多。那就是:(1)要冒欲速则不达的风险;(2)在这场前无古人的政治动员与政治整合实践中,统治者没有能力全面挑起这副重担。因为在此时,他们已经缺乏足够威信、能力和命令的贯彻能力来动员社会各种资源,整合社会并控制改革的进程。这往往意味着,越是陷入危机的泥潭,他们就越会被深重的内外危机感所引发的焦灼心态所驱使,去从事远远超出自己能力与客观条件所许可的大幅度的、高难度的变革。这往往意味着各种从未经过实验的新举措会连番出台,以至于饥不择食,从而违背欲速则不达的常理,形成难以控制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