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第9/11页)

“只有法利赛人289才试图把这两种不可调和的因素调和起来,把它们合在一起。他们可耻地自欺欺人,用谎言腐化人们……”

小神父站起来,有条不紊地挽起法衣的袖子,带着恶意的客气和宽容的微笑从容不迫地说:

“显然,你们是持法利赛人的庸俗意见了,但这种意见不仅是粗暴的,而且是彻头彻尾的错误的……”

使我大为惊讶的是,他竟然证明法利赛人是犹太人遗训真正的忠实保护者,并说人民总是跟法利赛人一起反对自己的敌人。

“你们去读一读比方约瑟福斯290的书吧……”

托尔斯泰主义者跳起来,做了一个幅度很大的非常有力的手势,好像要把约瑟福斯一刀砍了似的。

“人民至今还与自己的敌人一起反对友邦,他们的行为不是自主的,而是被驱使的、被迫的。我干吗去读你的约瑟福斯呢?”

小神父和另一些人把争论的话题扯得支离破碎,已经没有主题了。

“真理——这就是爱。”托尔斯泰主义者大声喊道,眼睛里却闪着憎恨和蔑视的火光。

我觉得我被这些言辞弄得晕头转向,抓不住里面的意思,在语言的旋风中我脚下的地板也摇晃了。我常常绝望地想,世界上没有比我更笨更无能的人了。

托尔斯泰主义者一边擦去其赤红色脸上的汗水,一边声嘶力竭地喊道:

“扔掉福音书吧,忘掉它才能不扯谎!把基督重新钉在十字架上,这样才是更虔诚。”

我的前面产生了一个难以逾越的问题:怎么办呢?如果说生活就是为人间的幸福而不断地斗争,那么仁慈和爱就该只会妨碍斗争的成功吗?

我打听出这位托尔斯泰主义者姓克列普斯基,也打听出他住在什么地方,于是第二天晚上就去拜访他。他寄住在本市一所女地主的房子里,当时正跟地主的两个姑娘坐在花园里一棵老椴树树荫下一张桌子旁边,穿一身白色的裤子和衬衣。衬衣的扣子没有扣上,露出毛茸茸的胸膛。他高个子,高颧骨,身体干瘦,跟我想象中的苦行僧、传教士完全一样。

他用银匙子从盘子里舀牛奶草莓,有滋有味地吞食着,两片厚嘴唇吧嗒吧嗒直响,而且每吞一口,就从稀疏的猫胡子上吹去白色的牛奶残滴。一个姑娘站在桌旁侍候他,另一个姑娘则靠在一棵椴树树干上,双手交叉在胸前,沉入幻想似的望着多尘炎热的天空。她们俩都穿着薄薄的淡紫色的连衣裙,两人彼此相像得几乎分辨不出来。

他很温和很乐意跟我谈论爱的创造力,还说要在人的灵魂中发扬这种唯一能够“使人同世界精神”连在一起——同生活中到处都散发着的爱连在一起的感情。

“只有这种感情可以把人连在一起!不爱,就不可能理解生活。那些说生活的法则就是斗争的人是注定要灭亡的蠢蛋。火不能灭火,同样,用恶的力量不能战胜恶!”

可是,当两位姑娘互相搂抱着走进花园深处的房子里去时,这个人一边眯缝着眼睛望着姑娘们的背影,一边问我:

“你是什么人?”

他听完我的回答后,用手指敲着桌子说,人走到哪里都是人,人要努力去做的,不是改变生活中的地位,而是培养爱人的精神。

“人的地位越低,他就越接近现实生活的真理,越接近生活的至高无上的智慧……”

我有点怀疑他是否懂得这种“至高无上的智慧”,但我没有说话,只是觉得他跟我在一起很无聊,他用一种拒人以千里之外的眼神看着我,打了个哈欠,双手抱着脖子,伸直两腿,疲倦地闭上了眼睛,做梦似的嘟哝道:

“听命于爱……是生活的法则……”

他全身一抖,两手一伸,好像要在空中抓取什么东西似的,吃惊地用两眼直盯着我。

“怎么样?我累了,对不起!”

他重又闭上眼睛,好像身上什么地方很痛,使得他咬紧牙关,露出牙齿,下唇往下耷拉,上唇向上翻起,稀疏的几根青胡须也竖了起来。

我怀着一种憎恶的心情和他道别了,而且有点怀疑他对人是否真诚。

几天之后的一个清晨,在我送面包给一个熟识的副教授——爱喝酒的单身汉时,又碰到了克洛普斯基。他好像夜里没睡好觉,脸呈栗色,两眼又红又肿,我觉得他喝醉了。肥胖的副教授也醉得泪眼蒙昽,他穿着贴身衬衣,手里拿着吉他坐在地板上,周围堆着乱七八糟的家具、酒瓶,扔掉的外衣。他摇摇晃晃地坐在那里,大声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