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6/7页)

我从来都觉得那丫头是个谎话篓子。我看她走路姿势就知道,即便她的裙子不过火,她的内衣也超过了她的年龄。也许早在十月份的时候,爱丽丝也开始这样想了。等到一月来临的时候,就没有人为此花心思了。谁都知道。我怀疑,她是不是对乔·特雷斯来敲门有种预感?要么就是她从所有整整齐齐地码在她卧室护壁板旁的那些报纸上读到的什么东西。

人人都需要一摞报纸:往上面削土豆皮,上厕所用,包裹垃圾用。但是不像爱丽丝·曼弗雷德那样。她肯定是读了一遍又一遍,否则她干吗保存它们呢?要是她把报纸上的哪篇文章读上两遍,她就对太多的东西知道得太少了。如果你有要保守的秘密,或者想猜出别人的秘密,一张报纸会改变你的想法。要弄清楚时下发生的事情,最好的办法是看人们在街上怎样为人处世。什么样的街头牧师让他们停下了脚步?他们是从那些在人行道上踢罐头盒的男孩们中间直接穿过去,还是大吼着让他们别踢了?是对坐在汽车挡泥板上的男人们视而不见,还是停下来搭句话?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打起架来,他们是从街区中间横过马路去看热闹,还是赶紧跑到街角,以防事情闹得不可收拾了?

有一点是肯定的,大街会让你糊涂,给你教训,或者打破你的头。可爱丽丝·曼弗雷德不是那种没事找事逛大街的人。她急匆匆地穿街走巷,尽早回到自己家里。她要是出门再勤一点,在门口的台阶上坐坐,或者在美容院门前跟人扯扯闲话,她知道的就会比报纸上说的更多些了。她就会知道在她鼻子底下发生了什么事。直到一切都不可收拾的一月里那可怕的一天,她才最终得知从十月份的那天就开始了的故事,这时,她在世上最不想见的人就是乔·特雷斯,还有跟他有关的任何人。可事情还是发生了。这个从不上街的女人让那个坐在了大街中央的女人进了自己家的客厅。

快到三月底的时候,爱丽丝·曼弗雷德把她的针线放到一旁,再一次想起了这件她称之为逍遥法外的事:那个男人就这么随随便便地杀死了她的外甥女。这事做起来容易得很;甚至没有容他再三想一想,他把自己置于怎样的危险之中。他就这样做了。一个男人。一个毫无防范的姑娘。死。一个提样品箱的男人。一个好心、和气、人人熟识的男人。那种人,你会放他进你的家门,因为他不危险,因为你见过他和孩子们在一起,买过他的东西,从没听说过关于他干坏事的一丁点儿闲话。和他在一起,不仅觉得安全,而且觉得舒服,因为他是那种人,当女人们觉得自己遭到了跟踪、监视,或者想找个人替自己保存多余的钥匙、以防自己把自己锁到门外头的时候,她们会求他帮忙。他是那种男人,如果你错过了电车或者必须在夜里上街,他会把你领回家门。他会警告年轻姑娘们离小酒馆和泡酒馆的男人们远点。女人们逗他是因为她们信任他。他是那种可能在第五大道上游行过的男人——冰冷、安静,威风凛凛地走进那鼓声建起的空间。他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还是这样做了。

爱丽丝·曼弗雷德见得多了,经得多了,在全国各地、在每一条街道上都被吓着过。直到现在她才真正感到不安全,因为那些兽性大发的男人和他们的野兽般的女人不仅存在,而且就在她所住的街区、在她自己家里。一个男人进了她的客厅,毁了她的外甥女。他的妻子竟然跑到葬礼上来玷污和侮辱她。她本可以叫警察来逮捕他们俩,如果说她对黑人生活的所有了解居然还让她作出如此考虑的话。动真格的,自告奋勇地跟一个或黑或白的警察讲话,让他走进她的家,看他在她的椅子上调换着屁股,以免给那使他成为一个男子汉的蓝钢手枪硌到。

她身处悲痛和耻辱之中,又懒散又孤僻,为了消磨时光,漫无目的地做蕾丝花边,阅读报纸,把它们扔到地上,再捡起来。现在她读报的方式不同了。多卡丝死后的整个一月份和二月份,每个星期报纸上都会披露某个遭残害的女人的尸骨。男子杀妻。八人被指控强奸然后获释。女人和女孩是被害者。女人自杀。白人袭击者受到指控。五个女人被捕。女人说男人打人。妒火中烧的男人。

像鸭子一样没有防备,她心想。她们是这样吗?仔细读一读新闻吧,据显示,这些被制伏和打坏的女人中大多数都不是没有防备的。要么就是像多卡丝一样束手待毙。在全国各地,黑人妇女都有武器。这一点,爱丽丝想,她们至少学会了这一点。在上帝的世界里,难道不是每一样东西都有所防范,或是学会了防范吗?速度,叶子上的毒汁,舌头,尾巴?伪装,飞翔,成千上万地繁殖?这儿一根刺,那儿一颗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