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4/7页)
或许母亲曾感觉到鲍勃有些后悔把我收为养子,因为她有天把我叫到客厅与我的亲生父亲唐·鲍曼通电话。这次电话上的谈话虽然简短,但却令我难忘。他询问我是否还记得自己曾想要一所养着马、奶牛和鸡的农场,我回答是的。他还询问我是否还记得自己的弟弟妹妹——克里(Cory)和切尔西(Chelsea)——而我真的还有些印象,所以我就说:“有点记得。”接下来他就询问我还想不想再见他。
关于自己的亲生父亲,我所知甚少,而且我也不怎么记得自己在被鲍勃收养之前的生活。我只知道唐把我抛弃了,因为他不想付我的抚养费(至少母亲是这么说)。我知道他又娶了一个叫作谢莉尔(Cheryl)的女人,知道他长得很高,也知道人们都觉得我长得像他。我还知道他这个人,用阿嬷的话来说就是一个“狂热信徒”。这个词是阿嬷用来指代那些灵恩派[1]基督徒。她说他们是一帮“在教堂里时而尖叫时而恸哭的人”。这无疑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因为受到的宗教教育很少,所以迫切地想接触一下真正的教堂。我问母亲自己是否能见他,然后她同意了。于是,就在我的法定养父从我的生活中走开的那一个夏天,我的亲生父亲又走进了我的生活。母亲绕了一个很大的圈子:在众多的男人中兜兜转转地为我寻找一位父亲,结果却回到了最开始的那位候选人身上。
与我所想的不同,唐·鲍曼与我母亲的家人有着太多的共同点。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祖父)唐·C.鲍曼也是从肯塔基州东部移民到了俄亥俄州西南部谋求工作。在结婚并组建自己的家庭后,我的祖父鲍曼突然间去世,撇下了两个年幼的孩子和年轻的妻子。我的祖母再嫁了,于是我父亲的大部分童年时期都是在肯塔基州东部与他的外祖父母度过的。
父亲比任何人都更了解肯塔基之于我的意义,因为那里对他也有相同的意义。他的母亲很快就再婚了,她的第二任丈夫虽然是一个好人,但也非常严格,而且还是个局外人——再好的继父母也需要时间来适应。在肯塔基,在自己熟悉的人们之间,再加上充足的空间,父亲可以安心地做自己。这正是我的感觉。在当时的我看来,世界上有两类人:在第一类人的周围,我的表现是为了给他们留下良好的印象;在第二类人周围,我的表现则是为了避免让自己难堪。第二类人就是局外人,而在肯塔基州没有一个人是。
从很多方面来看,父亲的人生计划想必是给他自己重建那些曾在肯塔基拥有的东西。当我第一次到父亲家去的时候,他家那不起眼的房子坐落在一块非常美丽的土地上,那块地总共有14英亩。那里有一片中等大小的鱼塘,还有几处地上养着奶牛和马,还有一座谷仓、一个鸡窝。每天早上,孩子们就跑到鸡窝那里去捡早晨刚下的蛋——通常是7个或者是8个,对于一个五口之家来说再合适不过了。白天的时候,我们就拉着一只狗在地里欢快地跑来跑去,抓青蛙、追兔子。父亲在孩提时代正是这么过的,我和阿嬷在肯塔基时也是这样。
我记得自己和父亲养的那只叫作丹尼的柯利牧羊狗一起奔跑。丹尼是一个非常漂亮但却满身泥污的家伙,它特别的温顺,有次它把一只逮到的小兔子叼到了某个人的面前,那人发现小兔子居然丝毫没有受伤。我不知道当时自己是为什么在跑,但是我们两个双双累得躺到了草地上,丹尼的头靠在我的胸上,而我则眼望着头顶蓝蓝的天空。在此之前,我从未感觉到如此的满足,如此的不用为生活以及生活的压力而担心。
父亲一家的生活宁静得几乎让人难以理解。他和妻子虽然会有争吵,但却很少对彼此提高嗓音,更从不曾听到刺耳的辱骂。而我在母亲的房子里对这些早已司空见惯了。他们的朋友当中没有一个人喝酒,甚至在社交的场合也不喝。虽然他们也会采用体罚的方式,但绝不会过度,也不会在体罚的同时言辞辱骂——他们的体罚有条不紊,不带怒气。我的弟弟和妹妹明显喜欢他们的生活,虽然他们没有流行音乐和电影。
父亲否认自己曾虐待过任何人,包括母亲在内。我怀疑他们可能也曾有母亲与她的大多数男人们之间的那种身体虐待:轻微地推搡几下,扔几个盘子,也就到此为止了。但我可以确定的是,在与我母亲的婚姻结束后,到与谢莉尔结婚之前——我4岁的时候,父亲变好了。他把这归功于自己对宗教信仰的认真参与。在此,父亲的身上就体现了一种现象,一种社会科学家已经观察了数十年的现象:信仰宗教的人要快乐很多。与那些从不去教堂的人比起来,那些定期去教堂的人犯罪概率较低,身体更为健康,寿命较长,而且从大学毕业的概率也要大得多。[16]更有甚者,麻省理工学院的经济学家乔纳森·格鲁伯(Jonathan Gruber)发现这之间是有因果关系的:不是说那些生活成功的人碰巧也喜欢去教堂,而是说教堂看起来能促进形成好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