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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数日,由于某种原因,玛吉在艾莉森心中就像一块磐石,它代表纯粹的澳大利亚美德,耸立在英国没落的腐败泥潭上,虽然可恨,但仍然起作用。她怕玛吉,除了晚上之外,不敢出门。我出去买食物。我们在一起谈话,睡觉,做爱,跳舞,做饭吃,什么时候爱做什么就做什么。离开正常的时间同离开窗外单调乏味的伦敦生活一样遥远。
艾莉森总是很有女人味,她从来不像许多英国女孩那样辜负自己的性别。她不美丽,甚至经常连好看都谈不上。但是她有一副眼下很时髦的细长男孩身材,有当代的服装意识,很注意自己的走路方式,而且从整体上看要比看她的局部效果好得多。我喜欢坐在车里,看她在街上朝我走来,停下脚步,穿过马路,真是妙不可言。但是当她在近处,在我身旁的时候,从她的外貌往往可以看出某种浅薄,像个宠坏了的孩子。即使贴近她,我也总是免不了方寸大乱。她可能在某一时刻显得丑陋,但她一举手一投足,一颦一笑,或者变换一下脸的角度,丑陋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出门时往往涂很浓的眼影,配上她那张忧郁的嘴,一副鼻青脸肿的奇特模样。看到那样一副模样,你会情不自禁地想让她更加青肿。在街上,在餐馆,在酒吧,男人总会注意到她,她自己也知道。我常常发现,当她走过的时候,男人们的眼睛跟着她转。即使在漂亮女人中间,她也是罕见的,生来就充满了天然的性活力:一生中注定与男人有着永无穷尽的浪漫关系,一切全看男人如何反应。再老实巴交的人也能感觉出来。
擦去睫毛膏,艾莉森变得朴实一些。头十二小时,她不是表现得很本色,但总有一点难以捉摸,令人费解。谁也无法知道,她人格中更为老于世故和冷硬的一面何时又会显露出来。她可以狂热地委身于男人,然后在最不该打呵欠的时候打呵欠。她可以花一整天时间打扫房间,煮饭,熨衣服,接着又一连三四个小时像个豪放不羁的艺术家那样,在壁炉前的地板上读《李尔王》、妇女杂志、侦探故事、海明威——不是同时全看,而是在同一个下午什么都看一点。她喜欢做事情,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找到做的理由。
有一天,她带着一支昂贵的自来水笔回来。
“这是送给先生的。”
“你不该破费。”
“这没关系。是偷来的。”
“偷的!”
“我什么都偷。难道你还没有看出来吗?”
“什么都偷!”
“我从来不偷小商店。专偷大商场。他们自找的。别显得这么震惊。”
“我不震惊。”但是我确实很震惊。我小心翼翼地握着那支笔。她却咧着嘴笑。
“这只是一种业余爱好。”
“进局子里蹲六个月就没那么好玩了。”
她已经为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为健康干杯。我痛恨大商场。不只是恨资本家。英国资本家。一箭双雕。好了,兄弟,笑一笑。”她把自来水笔放在我的口袋里,“这样一来你可就成了犯罪之后的赃家了。”
“我要一杯苏格兰威士忌。”
手里拿着酒瓶,我想起这酒也是她“买”来的。我望着她。她点点头。
我倒酒的时候,她站在我身边。“尼古拉斯,你知道你为什么处事太认真吗?因为你对自己太认真了。”
她冲我古怪地微笑,半是温柔,半是嘲弄。她走开去削马铃薯。我知道自己已经以一种说不清楚的方式惹怒了她,同时也惹怒了我自己。
一天晚上,我听见她在睡梦中呼唤一个人的名字。
“迈克尔是谁?”第二天早上我问她。
“是我想忘掉的一个人。”
可是她不细说,净谈别的。谈她在英国出生的母亲,说她彬彬有礼,但颇厉害;又谈她的父亲,是铁路上的一名站长,四年前死于癌症。
“这就是我的口音不伦不类的原因。每次我一开口,就像是我的父母又在争吵一样。我想,这就是我对澳大利亚既爱又恨的原因。我在那里不可能有幸福,但我又时时想家。这样讲得通吗?”
她说完话总是要问我讲得通讲不通。
“我到威尔士去看过老家。母亲的哥哥,天哪,足以让澳大利亚人哭泣。”
但是她发现我是地道的英国人,很有魅力。这部分是因为我有“教养”,她常常用这个字眼。她说如果她去看画展或听音乐会,皮特总要对她“怪叫”。她模仿他的腔调:“那小酒店出什么毛病了,小妞?”
有一天,她说:“你不知道皮特有多好,除了他是私生子之外。我随时知道他要什么,我随时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管他说什么我都能明白他的意思。而你呢,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惹你生了气,自己却不知道为什么。我让你高兴了,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因为你是英国人。你不能理解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