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3/11页)
露申除下皮革缝制的刀鞘,将锋利的刀身暴露在葵面前。她两手握住刀柄,以刀尖对准葵的眉宇,继续说了下去。
“葵,请你回答我,为什么在姑妈和白先生的案件中,你都是杀人现场的第一发现者?”
“那只是巧合罢了。”
“真的只是巧合吗?那么,让我们回想一下姑妈遇害的那日早上发生的事情。那天你将我推入水里,用言辞羞辱我,又撕破我的亵衣,我原本以为那些不过是你一时兴起的恶作剧,可是现在回想起来,其实这一切都是有预谋的。你的目的就在于惹怒我,让我先离开河边,这样你也就有借口和我一起回去了。”
“我又何苦一定要这样做呢?”
“很简单,如果你发现杀人现场时只有我一个人,你会比较容易得手——”
“得……手?”
“请不要打断我。”露申无视葵的问题,继续叙述她的推理,“后来,我为了甩开你就跑了起来,而你也穷追不舍。接近仓库的时候,你跑到了我的前面。你那个时候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只是单纯地不想跑在你后面罢了,还能有什么理由?”
“有!葵,你那个时候急着跑到我前面,是为了实施某个诡计——当时你怀揣着某个容器,里面盛放着你事先准备好的血液。在你假装跌倒的时候,将血洒在草丛上,再把容器收入怀中,制造了后来我们看到的杀人现场。之后,你装出一副勘查现场的样子,偷偷将容器丢进井里,完成善后工作。”
“这都是你的想象,想逼我认罪的话,就去井里把那个瓶子捞出来吧。”
“我只说是容器,你却说出了‘瓶子’这个词,这是只有凶手才知道的信息……於陵葵,果然杀害姑妈的人就是你!”
“随便你怎么想了,先把刀收起来好吗?”
“我拒绝。”
“那么,你继续说你的推理吧。不过我想问一下,我何必费这么大力气、冒这么大风险,当着你的面把血洒在那片草丛上呢?”
“为了洗脱你自己的嫌疑。通过将血液洒在那里,就可以使人误判作案的时间。如果那里没有一摊血迹,我们推开门发现了尸体,那么,作案时间有可能是在江离姐她们经过之前,不,还很有可能是在我们第一次经过那里之前——也就是说,凶案发生的时间可能远比我们想象得要早。而通过洒下血液,案发时间就被锁定在江离姐她们第一次经过之后、我们从溪边折返之前,这段时间你一直和我在一起。通过这样一个简单的诡计,你就拥有了不可撼动的不在场证明。”
“如果假设凶手是我,我又是什么时候作案的呢?”
“更早的时候——也就是说,在我醒来之前,你就已经杀害了姑妈!”
“那么小休不会发现吗?”
“她就算发现了也不会说什么的,毕竟她如此忠于你,不可能提供对你不利的证词。同样的道理,江离姐遇害时你的不在场证明也是不成立的。因为小休即使没有与你串通好,也会出于自己的判断袒护你。经过几天的相处,我可以判断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这一点你也承认吧?”
“的确,假使我是凶手,即使不命她做伪证,她应该也会提供对我有利的证词。她确实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下面,我来分析一下白先生的命案。同样,作案时间也在我醒来之前,你把白先生约到悬崖边,在那里将他推落。”
“那么,白止水先生临终时写下的‘子衿’二字意义何在呢?我和这两个字没有什么关系吧。虽然我听说在东夷的语言里‘青’和‘葵’的读音是一样的,所以或许可以用‘青青子衿’的‘子衿’二字来指代‘葵’。但白先生是楚人,他应该不会用东夷的语言玩什么文字游戏吧?”
“葵,我们之所以猜不透这两个字的意义,原因很简单,这两个字本就毫无意义,它们根本就不是白先生临终时写下的!”
“你的意思是,我将白先生推落悬崖之后,不辞劳苦、披星戴月地摸索着自己不认识的山路走到涧底,在他身边写下虚假的死亡留言,再赶回住所、躺倒在你身边,等你醒来和你一起若无其事地去参加小敛仪式?明明在你认识路的情况下,我们到涧底往返一次还用掉了半日的路程……”
“不必再装傻了,葵,你早该明白我说的意思了吧?”
“是啊,我明白。你的意思是说,走到涧底的时候,我抢在你们之前发现白先生的尸体,就是为了在那个时候写下‘子衿’二字,是吗?”
“正是。”
“那么很奇怪啊,假设我是凶手的话,我何必多此一举写下这样两个无意义的字呢?我若真的想脱罪,岂不是应该写下某个嫌疑人的名字,藉此嫁祸于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