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大事(第6/6页)

想起派瑞,就想起才相识不久,他有一次问:“你是处男吗?”意勤那时刚来一个月,和派瑞讲话是英语会话练习,还不知道那个词,请为拼之,查了字典脸就红了。

每次派瑞的女友从旧金山下来,意勤就把卧室让给他们,自己去睡客厅;后来想起来很诧异,那时候怎么可能那么用功,在客厅孜孜矻矻至倦极去睡,简直连胡思乱想都没有过。也就为了这点,以及其他派瑞能从这中国室友占得的许多便宜,两人一直融洽地相处至意勤毕业退租。

搬出去那天,破天荒派瑞请意勤在学校餐厅吃饭,还告诉他:“我原以为你是同性恋,一度想搬走呢。”又问:“你还是处男吗?”

他真希望派瑞再问他一次,再有人问他,也不至于面红耳赤地答不上话来了。他有时候怀疑自己是不是心理有毛病:为什么一件以前从不是紧要的事,忽然变得这样重要?

他这问题太大了,不是补物理或补托福该上哪家补习班的事,妈妈帮不上忙了。有时候他好羡慕洋人,头一次珊蒂拥他道再会,那真是吓得他脸红心跳,然而纯粹是害羞,又觉得亲切,断然没有非分之想。洋人随时随地亲人朋友都能拥吻。要的,有时候是真正想要一双臂膀或者伸出自己的臂膀给别人。意勤有时候想不明白:他一个这样亲爱的妈妈,指引了他全部人生的妈妈,从什么时候起,他们之间就再也不能为对方张开双臂了呢?

意静问他:“小弟,你和方蓉认识没多久?你真的那么爱她吗?”

意勤垂下头,没有回答。他自己也不知道答案的问题怎么答呢?怎么爱呢?究竟要怎么爱呢?每个人不都在走一样的路吗?考试、升学、就业、成家。他遇见了方蓉,就好像他一上完了中学知道往后跟着要上大学,上了大学知道往后要考托福留学。遇见了一个女人,又在恰当的时候。他并不讨厌她,甚至也还喜欢她,重要的是,他要伸出臂膀的时候,她迎了上来。

意静叹息:“小弟,你太单纯了。”

意勤摇摇头,不能同意。他知道自己的家人歧视她;他们看他是个宝,不晓得他这种没有经验的硕士工程师一毛钱一打,上工的第一天就学会担心裁员;他们看方蓉,样样配不上,甚至那样明显地摆出当心这个找丈夫的女冒险家的姿态。母亲一再提醒他,方蓉和他同年,社会经验又丰富,担心这个儿子会被妖怪连皮带骨地吞下去。可是意勤想他自己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在这个外国丛林里拼搏,他要回去了某处有一个女人。是啊,一个女人,不是一个妻。可是如果他对她为人妻的期望说了“不”,他知道方蓉掉头就会走,而他损失不起这个;不光是为了初领风月而不舍,更要紧是怕,怕他错过了方蓉以后要面对的“未知”。

那么,这不是一件你情我愿的事吗?那又为了什么心中总有怨意?这,就意勤自己也说不上来了。

也许,是因为内交外攻吧。从决定结婚起,每一件事每一个主意,无论是谁的,都能成为争执的焦点,而意勤又是两边抱怨的对象。

“你妈说我铺张。人一辈子只结一次婚,而且我的朋友又多,太简单了不行的。你看你,好像结婚是我一个人的事。”方蓉如泣如诉。虽然怨着,对未婚夫她是宽恕与温柔的,她一个一个仔细地替他扣上衬衣纽扣,“在美国是在美国,我们中国人还是中国人。我真不知道你妈妈为什么这么讨厌我,不过你爱我就够了。”

“我要早点回去。”意勤说,“妈妈在等我。”

方蓉送他到门口,踮起脚来吻他,细声细气地说:“为了你我什么都能忍,你爱我就够了。”

意勤鼻子一酸,又有感触。走下楼时望见方蓉衣衫单薄依然伫立在门口,忽然想问她爱不爱他,却只挥挥手示意她进去,就走了。

后来?后来婚礼既没有在教堂也没有在饭店举行。他们租了一个民众服务社的礼堂,饭店里叫了菜来开自助餐会,算是两边都让了步。意勤也总算未负所望地斡旋了一下:新娘礼服在毛太太那里报的是租来,实际上花了四百美元方蓉自己挑样子订制的。这以前,意勤从来没有事情瞒过妈妈。他,就这样完成了终身大事,开始了他的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