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桃乐丝和狄金森(第7/9页)

说完这些,小久开始专注地吃手中爆米花,《一一》已经结束,演职人员的名字从银幕底下的黑暗里滚动上来。李天吾觉得讲故事的小久变成了另一人,好像趴在绿叶上的蚕,原本是很可爱的景象,然后蚕把绿叶一点一点吃掉,绿色没有了,剩下蚕自己抱着叶子剩下的梗。

“都怪你,电影完全没有看耶。”最后一排字幕滚过之后,小久说。

“不算可惜,电影是别人的故事,你有你的故事。”

“可是,我的故事很狗血啊。”

“不觉得啊,人的故事流淌的是人的血啊,很好的故事。”

“哎,你要不要讲一下你的故事,关于那个很重要很特别的人,就是你给弄丢了的那个。作为补偿,可以当你的听众的。”

“不用啦,你这几句话已经把我的故事概括了。”李天吾看了看表,“而且时间也不允许。吴启恩算不算对你很重要很特别的人?”

“我不知道。他在我心里就好像一个陶瓷娃娃。”

“陶瓷娃娃?”

“是陶瓷娃娃。漂漂亮亮摆在那里,但是如果不小心掉在地上,即使没有碎掉,也会有裂痕。”

“这个比喻有趣。所以你想把他黏起来。”

“其实也没有这么想,因为我也是陶瓷娃娃,我也有裂痕,虽然没有想去杀了谁,但是心里也不是没有问题的。在我告诉他,不能杀人,人不应该有这种念头去杀另一个人或者要把自己的命好好保留着,其实也是对我自己说的,他给了我一个机会黏合我自己,应该可以这么讲。”

“然后他爱上了你,爱上了用自己的方式弥合裂痕的女孩子。”

“不知道他怎么想,那天晚上他没有来,我感觉不到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也许是面对孤独的一种方式也未可知。”

“这不是爱的定义吗?从宏观上说。”

“我觉得不是,在我看来爱应该是更深刻的东西,或者是更琐碎的东西,也许我还没有想得很明白,不过我觉得如果一个人能真心爱另一个人,那他就应该爱这个世界,或者说两个人相爱,是爱这个世界的一种比喻,你懂我的意思吗?”

“所以你不认为他爱你,你也不爱他。”

“我只是需要时间去学习啊。我站在公车站等他的时候,其实我在想,也许下次可以坐在他的摩托车后面陪他去飙车,或者如果他能接受不走太远的话,陪他在台北市里面走走,如果他以后去了美国,我可以写信给他,寄些书给他看,我就是想着这些等到天亮的。虽然面对世界,他的方式相当偏执,可是他的身上有一种勇敢,不是那种盲目的血性,而是看到了世界并不完美,而希望用自己的方式使它变得完美的那种勇敢,如果我能改变他的话,如果我能把他内心里的火焰变成河流的话,也许许多事情都会因此改变。”

“可惜他死了。”

“人都会死,只是他死得早了点,很多的可能性也随之死去了,不只是他的,还有我的。”

“瓶子也丢了。”

“是,真该死啊,瓶子怎么能不见了?他放在哪里了呢?”

“会不会摔碎了?”

“也许吧,但是还是要去找一找。越说越气,这个人真够讨厌。”小久站起来说,“人已经死了,却还留下个秘密烦我。”

在去启荣家的路上,小久告诉天吾,在启恩死前,他的父母已经离婚,很平静地分了手,两人在两个儿子的未来事宜上达成了一致,先送年满十八岁的启恩出国读书,等启荣十八岁之后,也以同样的方式送他出国,最好能和哥哥会合。可是启荣虽然看起来懵懵懂懂,在学校里也不像哥哥那么出名,其内心的叛逆成分一点不比启恩少,只是用一种更为内敛的方式表现出来,即在高二的时候果断结束了自己的学业,到电影院当了一名售票员。他热爱着电影,希望将来能成为一名电影导演,在路上他滔滔不绝地向天吾,这个安静的听众讲述着自己的电影梦。

没人在家。启荣的房间也许是典型的台湾宅男的房间,就是那种任何一个宅男搬进来都可以马上无碍的生活那种房间。APPLE的笔记本电脑放在书桌上,没有关闭,上面浮动着缺角的苹果。衣物随处乱丢,被子也呈现出有人刚刚在里面做梦的模样。四壁都是书,整齐完全谈不上,只是书本身四四方方,相当规矩,再怎么乱摆也自有其沉思冷静的容貌。“果然不是骗人,只是这里看起来无论什么时候都像是FBI来过一样。”李天吾心想。走近启荣的书桌,他看见在电脑旁边摆着巴赞的《电影是什么》,书页敞开着,用红色和黄色的荧光笔做了很多记号。挨着巴赞的是一本崭新的董启章的《天工开物》,看起来还没有翻看过,塑封没有撕开。除了这两本书,书桌上堆了好多电影DVD碟片,还有一部NIKON FM2底片相机。书桌上方的镜子上贴着许多黄色便利贴,大多字迹潦草,贴的也全然随意,中间和四角都有,也许主人贴上他们的时候连头都没有抬起来。一张上面写着: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另一张上面写着:叔叔,这是甜甜乐团的第三首歌,很酷吧,希望全中国的农民们都会喜欢。还有一张字迹全然不同,更加小巧胆怯,与其说是汉字,不如说是汉字模样的漫画,上面写着:谢谢你收留我。记住,只是路过,没理由再来。替我谢谢伯母的甜汤,真的很赞。小猫。小猫是天吾自己的翻译,因为落款的位置画的是一张小猫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