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三章(第32/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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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拉撒路,希腊文Lá3are的音译,《圣经》故事里的人物。相传耶稣在耶路撒冷传教时,常到拉撒路家作客。他是耶稣的好友,又是马利亚(与圣母同名)之弟。拉撒路病逝安葬后,耶稣使他复活。

然而,故事的结局对盖尔芒特亲王也并不佳。人家把他弄了出去,以免德·夏吕斯先生看见他,他为自己的倒霉事而恼羞成怒,也没去追究谁是罪魁祸首,反而哀求莫雷尔,却一直不肯让对方知道他到底是何许人,与他约好第二天夜里在他租住的小小别墅里相会,尽管他在那里住的时间可能很短。他也是旧习难改,这种怪习惯我们曾在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家里已经领教过的,他在别墅里装饰了大量的家族纪念品,以便有在外如归的感觉。于是第二天,莫雷尔提心吊胆,五步一回头,生怕被德·夏吕斯先生跟踪监视,由于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过往行人,最后才溜进了别墅。一个仆人让他进入沙龙,并对他说,他就去禀告先生(其主子已嘱咐他不要道破亲王的姓名,以免引起怀疑)。但是,正当莫雷尔一个人干等着,想从镜子里照照他的头发是否弄乱时,好象出现了幻觉。在壁炉上,一张张相片,小提琴家却认得出来,因为他在德·夏吕斯先生家里看到过,他们是盖尔芒特亲王夫人,卢森堡公爵夫人,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一下子把他吓得直发愣。与此同时,他发现了德·夏吕斯先生的照片,它的位置稍靠后一点。男爵似乎死死盯住莫雷尔,目光古怪,直勾勾的。莫雷尔吓得疯了一般,从开始的那阵惊恐中清醒过来,以为这是德·夏吕斯先生事先安排好让他失落的陷阱,以考验他是否忠实,他连蹦带滚,几下子就下了别墅的台阶,拔腿就往马路上跑,待盖尔芒特亲王(原以为让一个萍水相逢的熟人进行必要的实习,并不是未曾想到这样做是否谨慎,那个人会不会有反意)进入沙龙,连一个人影也找不着了。恐怕弄不好引狼入室,他抓起手枪,同仆人一起,把整个屋子搜查了一遍,别墅并不算大,小花园的旮旯角落,地下室全搜遍了,他那萍水相逢的伙伴不翼而飞了。但第二星期,他碰到过他几次,但每次都是莫雷尔这个歹徒躲逃保命,好象亲王还要更歹毒似的。莫雷尔疑心生暗鬼,心中的疑团始终难以消除,即使是在巴黎,只要一见到盖尔芒特亲王便逃之夭夭。德·夏吕斯先生反因祸得福,免除一桩令他绝望的不忠行为的折磨,莫名其妙地雪了耻,更想象不到是怎样报的仇。

但是,人家对我讲述过的有关此事的回忆已被别的往事所取代,因为小铁道重开“老爷车”,继续在下面各站对旅客们送往迎来。

在格拉特瓦斯特,有时候见皮埃尔·德·维尔朱先生上车,因为那里住着一个他的姐妹,同她一起度过一个下午,皮埃尔·德·维尔朱先生即克雷西伯爵(人们只叫他克雷西伯爵),是一个穷贵族,但出身极其高贵,我是通过康布尔梅一家才认识他的,不过他同康布尔梅一家往来甚少。他落泊到生活潦倒、几近穷酸的地步,我感到,哪怕抽一根雪茄,得一次“消费”,对他都是美得不得了的享受,以致在我不能见阿尔贝蒂娜的那些日子里,我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总要邀请他到巴尔贝克来。白面书生,一副蓝眼睛富有魅力,说话精巧雅致,表达尽善尽美,只见他两片嘴唇一动,妙语连珠,他最爱谈当年他显然领略过的贵族生活的阔气,也爱谈家谱的来龙去脉。由于我问起他戒指上刻的是什么玩艺儿,他谦卑一笑告诉我:“这是一株青葡萄。”他怀着品酒师的愉快又补充道“我们的纹章是一株青葡萄——象征性的,因为鄙人姓维尔朱①——绿色图案纹章的枝叶。”但我认为,倘若在巴尔贝克,我只让他喝酸葡萄汁,他定会感到失望的。他喜欢喝最名贵的酒,无疑是因为落泊,因为对所失了如指掌,因为他养成了嗜好,也可能是因为过分夸大自己的偏爱。因此,当我邀他到巴尔贝克吃晚宴时,他点起菜来总是食不厌精,就是吃得太多了一点,喝得更是过了头,只见他指示这个去把酒温了,其实这类酒本来就非温不可的,又见他指使那个去把酒冰镇了,而那类酒本来就应当冰镇。饭前饭后,他要一瓶波尔图葡萄酒或白兰地,都要点明酿造日期或编号,就象他是在为一块侯爵领地竖牌子,别人一般不知道怎么回事,可他却是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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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语意即“青葡萄”。

对埃梅来说,我是一位理想的顾客,因为,当我每次招待这种特等的晚宴时,他都非常高兴,只听他对跑堂伙计喝道:“快来,备二十五号桌!”他甚至不说“备”,而说“给我备”,仿佛是他请客似的。又因饭店侍应部领班的语言与一般领班、副手、店员等人的语言不尽相同,我提出要算帐时,领班便反复挥动反手劝导,好象要安抚一匹怒不可遏的野马似的,对跑堂伙计说:“别太急了(去算帐),要心平气和,十分心平气和。”正当伙计带着这份帐单要走时,埃梅恐怕他的嘱咐得不到准确执行,便又把他叫回来:“等等,我要亲自去算帐。”我对他说这没什么关系时,他便道:“我有这样的原则,就象俗套话里说的那样,不应该敲顾客的竹杠。”至于经理,他看我的客人衣着简朴,总是老一套,而且十分陈旧(假如他有办法的话,恐怕没有人比得上他那讲究华装丽服的穿戴艺术,简直可以同巴尔扎克笔下的风流人物相媲美),但经埋看在我的面上,远远地审视一番,看看是否一切准备停当,并使了一个眼色,叫人给不平的桌子腿下塞垫一小块木片。并不是他不会象别人那样亲自动手干,虽然他隐瞒他早先也是干过涮洗餐具的营生的。不过,也有例外的情况,一天,他亲自动手切火鸡。我正好出去了,但我知道他动起手来,怀有一种神圣的威严,在离餐具柜恰如其分的位置上,毕恭毕敬地站着一圈侍从伙计,他们围在那里,与其说是学习本领,倒不如说是做给人家看看,一个个赞叹不已,几乎都惊呆了。经理看着他们(同时,一个慢动作刺向供品的胁部,眼睛充满崇高的使命感,盯住伙计们不肯移开,非从他们脸上看出几分庄严的表情不可),但他们毫不领会。祭司竟然没发现我当时不在场。待他知道后,这使他很懊恼。“怎么,您没看到我亲自切火鸡?”我回答他说,时至今日,我还未能看到罗马,威尼斯,西埃纳,普拉多,德累斯顿博物馆,印第安人,《费德尔》中的撒拉,我知道顺从,并准备在我的单子上添上由他切火鸡这一项。用悲剧艺术(《费德尔》中的撒拉)作比喻,似乎是他唯一能理会的比方,因为我告诉他他方才知道,在大型演出的日子里,大戈克兰同意演艺徒的角色,这种角色在台上只有一句台词,甚至一句话也不说。“一回事,我为您感到遗憾。我什么时候再切一次?这可得遇上大事,遇上一场战争才有的事。”(确实遇到停战才又切了一次。)打这一天起,历法变了,人们这样计算:“那是我亲自切火鸡那天的第二天。”“那正好是经理新切火鸡八天以后。”就这样,这次火鸡解剖就成了与众不同历法的新纪元,好象是基督诞辰,或是伊斯兰教历纪元,但它却不具有公元或伊斯兰教历的外延,也不能与它们的经久实用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