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离开人间前两星期的那天,我比平常出门晚,等我赶到学校时,校车通常停靠的那条环形柏油马路上已经空无一人。
第一节上课铃声一响,如果你还想从学校大门走进来,校长室派来的监察人员就会记下你的名字,我可不想上课上到一半被叫出去,坐在彼特福德先生办公室外的硬板凳上等着挨揍。大家都知道,彼特福德先生会把你叫进他的办公室,叫你弯下身子,然后拿厚木板打你屁股。他还请学校车间的老师在木板上钻洞,这样挥动板子时阻力较小,板子落在牛仔裤上也更疼。
我从来不曾迟到得太久,或是犯错严重到挨打的地步,但我和其他学生一样害怕,我们都想象得出木板落在屁股上那种火辣辣的感觉。克拉丽莎曾告诉我,“低龄嗑药族”(在学校里,我们把吸大麻的初中生叫作“低龄嗑药族”)经常从后门溜进学校礼堂的舞台,因为工友克里欧通常把后门开着,他自己上学时就是个经验老到的“嗑药族”,最终高中都没念完。
我蹑手蹑脚地走到舞台后方。那里到处都是电线和绳索,我小心翼翼地前进,以免被它们绊倒。走了一会儿,我停在一座脚手架旁,放下书包,开始整理头发。早上出门时我戴了一顶缀着铃铛的帽子,等到走过奥德怀尔家,爸妈看不到我之后,我立即换上了爸爸的黑色棒球帽。一摘一戴弄得我满头静电,因此到学校之后,我通常直接跑到洗手间梳理一头乱发。
“你很漂亮,苏茜·萨蒙。”
我听到声音,但一时不知道它来自何方。我看了看四周。
“我在这里。”那人说。
我抬头一看,只见雷·辛格靠在我上方的支架上。
“嗨。”他打了声招呼。
我知道雷·辛格喜欢我。他去年从英国搬来这里,但克拉丽莎说他其实出生在印度。长着印度人的面孔,操着英国人的口音,长大后又搬到第三个国家,这样的成长背景实在太酷了,对我而言简直不可思议。更何况雷似乎比我们聪明八百倍,还偷偷地喜欢我呢。刚开始,他的穿着打扮,还有他带到学校里的外国香烟,都让人觉得有点做作,但后来我才知道那些香烟其实是他妈妈的,先前我以为他装模作样,现在却觉得这些举止正显出他出身高贵,见多识广。那天早上,他站在高高的支架上和我说话,我的一颗心突然直坠到地面。
“你没听到第一堂课的钟声吗?”我问道。
“我的第一节课是墨顿先生的自习课。”他说。这下我就明白了,墨顿先生经常宿醉,在第一堂自习课时还未清醒,因此也从不点名。
“你在上面干吗?”
“爬上来看看。”他边说边移动身子,头和肩移到了我的视线之外。
我犹豫了一下。
“上来看看嘛,苏茜。”
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当坏孩子(最起码我是这么认为),我把脚跨上支架的底端,伸长手臂去抓第一道横木。
“把你的东西一起带上来。”雷建议道。
于是我走回去拿了书包,然后歪歪斜斜地往上爬。
“我来帮你。”他边说边把双手伸到我腋下,即使穿着厚厚的夹克,我依然觉得不好意思。爬上去之后,我坐在支架上,双脚在空中晃动。
“把脚收起来,”他说,“这样我们就不会被发现。”
我听他的话把脚收上来,然后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我突然觉得这样有点愚蠢,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坐在这里。
“你打算在这上面待一整天吗?”我问道。
“等到下了英文课,我就下去。”
“你居然翘英文课!”我显得有些大惊小怪,就好像听说他抢了银行似的。
“我看过皇家莎士比亚剧团演过的每一出莎士比亚剧作,”雷说,“那个巫婆教不了我什么。”
我为迪威特太太感到不平,如果当个坏小孩就得骂迪威特太太,那我宁愿不当坏孩子。
“我喜欢《奥赛罗》。”我鼓起勇气说。
“她总说些自以为是的废话,生生把《奥赛罗》讲成了《假如我是黑人》[5]的摩尔人版本。”
雷真是聪明,他是印度人,又来自英国,这样的组合让他在我们这个小镇上有如火星人一样罕见。
“电影里那个装扮成黑人的演员,看起来的确蠢透了。”我说。
“你是说劳伦斯·奥利弗爵士吧?”雷说。
之后我俩都没说话,四下里寂静无声,我们听到自习课下课的钟声,这意味着再过五分钟,我们必须赶到一楼教室去上迪威特太太的英文课。时间一秒一秒地流逝,我的身体越来越烫,雷凝视着我,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身上的宝蓝色大衣、鲜黄绿色的短裙和同色系的紧身长袜。我把平常穿的鞋子放在身旁的书包里,脚上穿的是一双假羊皮靴子,靴子的前端和接缝处缝了一圈脏兮兮的人造皮。如果早知道今天会发生一些我生命中仅有的暧昧情事,我事先一定会好好打扮一番,最起码进门之前,我会重新涂上一层草莓香蕉味的亮色唇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