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传统,影响,及创新(第8/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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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柯川的长长阴影下,比波普还能有何作为,这个问题只是当代爵士乐手面对的更大疑问的一部分,那便是:还会有新的重要作品产生吗?虽然诞生才刚刚一个世纪,但爵士乐的飞速发展让现在的听众和演奏者都有一种来晚了的感觉。无论我们是借用布鲁姆的说法,称之为“影响的焦虑”,还是更进一步,将其归入一种后现代状况,这些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爵士乐已经不可逃脱地被其传统所困住。的确,正如艺评家罗伯特·休斯(Robert Hughes)所看到的,“历史之根绵延不绝,当今艺术家的每个举动都要受到死者法庭的不懈审判”这种对当代视觉艺术家不利的现象(休斯对此悲叹不已),同样也出现在今天的爵士音乐家身上。六十年代激进的爵士乐着力于突破传统,相反,八十年代的新古典主义则专注于肯定传统。但这种区分几乎在确立的同时就濒临崩溃。因为爵士乐的传统之一便是创新和即兴,爵士乐,可以这么说,当它大胆破旧立新的时候就是它最传统的时候。别的艺术形式大多都致力于过去,而爵士乐总是在向前看,因此最激进的作品往往也是最传统的(奥奈特·科尔曼的音乐,被认为完全是“世纪之变”,却浸透着他在沃斯堡从小听到大的布鲁斯)。总之,任何方式的复古都注定要失败——那与爵士乐充满活力的本能相抵触——但现在爵士乐的发展却要靠它吸收过去的能力,越来越多的情况是,最勇于创新的作品,是能够在传统中发掘得最深最广的作品。这点上值得注意的是,过去的许多音乐家很年轻便作出了他们最重要最具革命性的贡献,而我们这个时代最创新的乐手都已年近四十。在大鸟和迪兹闹革命的时候,爵士乐还是一种年轻的音乐;而现在爵士乐已踏入中年所以那些最能代表它的人也是一样。

比如莱斯特·鲍伊(Lester Bowie)和亨利·斯雷德吉尔 (Henry Threadgill)。多年前,芝加哥艺术乐团——鲍伊是创始成员之一——就宣称要忠于“伟大的黑人音乐——从古老到未来”,而鲍伊在最近与“铜管狂想”(Brass Fantasy)一起合作的,实验性不那么强的作品中,更是完全遵循了这一宗旨。鲍伊的小号涵盖了自阿姆斯特朗以来的整个小号史;从比莉·哈乐黛到萨德都是他的材料来源,无论是对当代流行乐还是对与芝加哥艺术乐团合作带来的表达自由,他都乐在其中。结果是一种大杂烩,然而不知为何,当他在音符的空间里移动——从情绪柔和到轻声发笑,到含糊不清,到号叫——产生了一种既虔诚又戏谑的效果——“严肃玩笑”,用他的话说。这再次遵循了传统:优秀的独奏会让乐队的其他成员微笑,伟大的独奏会让他们大笑。

鲍伊的精湛技艺以路易斯·阿姆斯特朗——他使爵士乐成了独奏者的艺术——为起点;斯雷德吉尔则向后退得更远,直到前阿姆斯特朗的新奥尔良时期,那时最首要的是乐队集体的声音。通常,一连串的独奏会连续达到兴奋的最高点,而斯雷德吉尔的独奏却并不比二重奏、三重奏或合奏团更突出,其音乐结构不断在乐器的各种组合间转换,并且这些乐器在六重奏中都很罕见:鼓和大提琴,大提琴和贝斯,鼓和鼓,鼓和小号,小号和贝斯和大提琴。他作品的复杂与稠密到了如此地步,最后产生的音乐让人感觉既受惠于学院的前卫派,也受惠于传统爵士乐。

如果说斯雷德吉尔和鲍伊体现了与传统的某种关系——通过他们对AACM(创新音乐家促进联合会)的共同参与,这种关系被扩展到了更大范围——另一种同样强有力的关系则是由马萨利斯兄弟,温顿和布兰福德,赋予的。自五十年代以来,爵士乐的发展步伐如此急促,任何一种创新的可能性才刚刚冒头,音乐已经赶向别的地方。因此某些表面上已经开拓过的领域,仍然有相当大的探索潜力,那就是温顿和布兰福德一直在做的事。温顿并没有自己独特的声音,至少在《庄严布鲁斯》(The Majesty of the Blue,一次颇具实验性的冒险之前,他始终没有正式打破局面,只是将迪兹和迈尔斯的作品——以及声音——运用各种各样在波普鼎盛期之后才成为可能的科技手段(就像鲍伊的吼叫和含糊不清),使其走得比他们更远。从技术上说,马萨利斯无疑是有史以来最好的小号手之一,他的现场演出总是令人振奋。有人批评他只是在复制以前已有的东西,虽然我对此并不同意,但在聆听马萨利斯和乔恩·费迪斯(Jon Faddis)这样的名家时(后者将迪兹的作品带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几乎达到了它的生理极限),总还是有些疑虑会浮上心头。我之前说过,爵士乐的进化方式是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同时提出新的问题。费迪斯和马萨利斯兄弟提供了清晰而卓越的回答——但他们没有提出太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