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不喝可乐
李洁 译
雨是雄性的美国可卡,现在两岁。深褐色的毛长长的,一圈一圈打着卷,每次去散步都会沾上各种东西带回家,比如枯叶、小树枝、线头。雨的腿又粗又健硕。
雨出生在静冈,它过去在静冈的每一天,我都不曾了解。
我们经常一起听音乐,虽然带着各自的思绪、带着各自的心情,却一起听。
音乐基本上是我选的,都是雨不知道的时代的,同雨不知道的时间、记忆、感情紧密相连。我要写写雨和音乐。
我曾经屡次被音乐拯救,现在是被雨拯救。
1
今天和雨在细雪中散步。非常冷,想回家来点温暖的音乐,听了卡莉·西蒙。卡莉·西蒙的《我的浪漫》,是这十年如一非常钟爱的一张唱片。
雨和我对音乐的喜好截然不同,虽然此外的地方何其相似。
我曾觉得狗和主人像,是因为二者生活在一起,所以渐渐越来越相似,不过雨和我从一开始就很像。我们都呆头呆脑,注意不到周围的变化——别说有人进房间,就连叫他的名字,雨也经常注意不到。或者是因为睡得太沉,睁不开眼睛,或者是沉迷于玩皮球,什么都听不到。然而他特别喜欢有人理睬,爱兴奋爱闹腾,而且毛发纤细容易缠在一起,胆子小却莽撞地向前冲,爱吃甜食和水果,这些地方我们都很像(但是,雨不喝可乐)。
还有,虽然对音乐的喜好截然不同,但雨经常和我一起听音乐。
要问缘由,因为雨是狗,我是人,我们能一起做的事少之又少。雨不会看书,我也嚼不动牛肺干,但能一起听音乐。
机缘是歌剧。
之前雨对我听的音乐毫无反应,但某一天他突然腾地站起身,去音响旁边嗯地叫了一声,然后似乎费解地竖起耳朵,静静站在那儿听。那是拉威尔的歌剧。
我不喜欢歌剧,那天是出于工作需要偶然听的。
试着把边上余下的两张歌剧——莫扎特和威尔第也放了放,发现雨只对女高音有反应,对男性的声音瞅都不瞅。
“怎么回事!”
在迷恋异性这一点上,雨似乎和我也很像。
“这就是缘分吧。”我低语道。
雨一岁生日时,我买了伊莉莎白·施瓦兹科普夫的咏叹调送他。这是雨拥有的唯一一张CD。虽然从我的喜好来说,她唱得太激情四射,但雨却喜欢。他基本上喜欢富有激情的东西,或许和狗的体温比人的高有关(或许无关)。
就这样,雨和我一同听起了音乐。
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两年零三个月。
忘不了第一次见到雨的那天。十二月的阴雨下,冷得快冻僵了。在那之前,我一直如幽灵般度日,那天也如幽灵般在雨中爬到商场的楼顶吸烟。反正是幽灵,被雨淋湿也无所谓。一切变成什么样子都无所谓。
在那个楼顶,有雨。
他在宠物店的笼子里一个劲儿地蹿着跳着。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要玩、我要玩、我要玩、我要玩;快点、快点、快点、快点。
他只是如此说着,虽然是孤零零一个人。
我刚走近,他就像条件反射般,在精准的时机发出了撒娇的声音(撒娇现在也是雨的拿手好戏)。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要玩、我要玩、我要玩、我要玩;快点、快点、快点、快点。
店员扑哧笑了,说:“哎呀,这孩子真会讨人喜欢。”这些我都忘不了。因为雨拼尽全力,来人是谁都可以,只要可能瞅自己一眼、靠近自己一些、理睬自己。
那实际上是在献媚。雨毫不畏惧地献媚,真心实意地、一个劲儿地用身体冲撞着笼子。
然后,雨现在来到了这里。
我知道对雨来说,来人不是我也可以。雨应该没有意识到,他理所当然地待在这里,不考虑其他可能性,因为他是安逸而健壮的动物。
雨总用鼻尖贴着玻璃,所以窗户很脏,我们透过玻璃窗望着细雪。卡莉·西蒙用宁静温暖的声音在唱《忧郁少女》。这张专辑我究竟听过几百遍了呢,是经典歌曲的翻唱,她干净利落的唱腔甚至胜过每一首的原唱。比如《BY MYSELF》《HE WAS TOO GOOD TO ME》,每一首都犹如特别的小石头。
有一种歌可以让人回归自我,这张专辑对我而言就是这样,属于不久前的美国有些哀戚的健康的感伤。我大概非常喜欢这种音乐。
然而,雨对卡莉·西蒙的评价却是“一般”。
2
皇后乐队的专辑中,我最喜欢《天堂制造》,这张专辑发表于弗雷迪·默丘利去世后,是他们最后一张专辑。
我在东京市中心一所很小的女子学校,度过了十二岁到十七岁的时光,那时周围都是摇滚少女。教室里有KISS乐队的歌迷——有女生身穿水手服,脸上却涂着蝙蝠的油彩去学校;有皇后乐队的歌迷——都在书包上贴贴纸;有海湾摇滚客合唱团的歌迷——围着格子围巾,每天吃KitKat巧克力,身材肥胖;有说披头士就是全部的女生——约翰·列侬死的时候,她不知何故来到我座位上,说:“请为了约翰的灵魂闭上眼睛祈祷。”我照做了,因为她说得一本正经,而我却觉得英伦摇滚太激情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