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不喝可乐(第2/22页)
我只喜欢洛·史都华,对其他的英伦摇滚毫无兴趣。不过这是在遇到纯红乐队之前。
还有一个原因是孩子气。我也许比周围的女生更像孩子,所以才没中音乐的毒。
当时,我对皇后乐队的印象是华丽而荒唐。可笑的是,“华丽而荒唐”对现在的我来说是最高的褒奖之词。人的本质,小时候似乎连自己也弄不明白。
总之当时的感觉是不解。歌迷交口称赞的《波西米亚人狂想曲》编曲异常夸张,让人畏缩,而一味重复“想骑自行车”的《自行车赛》,听到时也是一愣,恰如现在的雨。
每当给雨听皇后乐队,他都会一愣,随即兴致索然。真是个孩子。
我长大以后,有时偷偷听《突发心脏病》《杀手》《奇迹》等专辑,每一张都犹如激情四射的水果,很新奇,味道和香气十分浓郁。
为什么皇后乐队的专辑要偷偷听呢?有人来玩时,绝不会选它播放。
不过,雨另当别论。雨是我推心置腹的友人,所以我能和雨一起听皇后乐队。《天堂制造》是其中最常听的歌曲。
这张专辑很温柔。所谓温柔,就是感觉世界充满和谐,而且无限美好。他们的歌原本很恢弘,但这张专辑的气息不知为何非常(几乎神圣地)透明,让人舒服地置身于恢弘中。
弗雷迪·默丘利的独唱专辑里尤为出众的《天堂制造》和《我为爱你而生》也收录其中,我仅仅听到他用那强劲的声音歌唱就心满意足。我很喜欢后者的那种规整。皇后乐队经常被评价为“富有戏剧色彩”,不过他们的概念总是极端地规整,听者如果没有切身感受到这种规整的话,便会被他们戏剧性的外表弄得不知所措。
雨似乎也比较喜欢这两首歌,把好朋友刺猬君和大象先生(塑胶玩具,一咬会发出唧唧声,刺猬君是橙色,大象先生是黄色)叼过来,弄出巨大的声音开心地咬着。
然而,大象先生出声口(出气口?)的小塑料掉了,已经发不出声音。雨对这位旧友却咬得深情款款,似乎充满怜爱和眷恋。
刺猬君现在是雨的最爱,他无论去哪儿都带着。不过,这玩具全身遍布小刺,来我家半年多后,刺的缝隙里满是灰尘和雨的毛,一步一步沦落。就算想洗,我的手指也够不到那儿,因此它看起来同老伙伴大象先生一样阅历丰富。不管怎样,它们都是雨重要的朋友,所以我也当作重要的客人款待。
《天堂制造》是皇后乐队的最后一张专辑,歌迷们也许会听之落泪。《让我活下去》这首歌尤其如此。不过这张专辑以小鸟的啼叫声开始,当弗雷迪·默丘利唱起“It's a beautiful day”时,他的声音深深洋溢着幸福,我没办法伤心。我觉得这张专辑充满了惊人的温暖生命力,是一张幸福的专辑。
“这个人已经不在了,得艾滋病死了。”
我对雨说,雨当然没有听。他听音乐听得有些亢奋,口水黏黏的,不停地咬着朋友们。
“Too much love will kill,我说的是刺猬君哦。”
我对雨说道。
3
平时雨待在一楼,我在二楼的工作室干活,因为和老公说好不把雨带上二楼。最开始雨想上楼,嗯嗯直叫,把门上都挠出了洞,但不久就习惯了。现在他觉得一楼是自己的地盘,有时候甚至认为我和老公是“时常来串门的客人”。
我比雨还要恋恋不舍,觉得明明在一个家里却要分开,着实寂寞,因此有时在一楼客厅的餐桌上工作。
如此一来,雨兴奋不已,说一起玩、一起玩、一起玩、一起玩;你是来玩的吧、你是来玩的吧、你是来玩的吧。于是我们扔扔球、听听音乐,我紧紧抱住他嬉戏一会儿。
不久,便真的没时间了,我面色惨白地宣布:“不行,我必须工作了。”
写起东西来,我俨然如同不在那里,根本顾不上雨。几个小时后,发觉雨在沙发上睡着了,我的脚边堆着十几个玩具。
玩具本应在隔壁房间的箱子里,也就是说,雨为了诱惑我,把它们一个一个运了过来。
每当此时——我在客厅工作,就会发生同样的事——我都很内疚,对孜孜不倦运来玩具的可怜的雨轻声说:“我还是回自己房间干活吧。”结果又回到二楼。
之后,基本都是深夜写完稿子。有时筋疲力尽,有时满心欢喜,不管怎样都会去雨的房间汇报:“写完了。”
雨睡眼惺忪地起身,先伸个懒腰,然后乖乖地摇尾巴,为我高兴。
“也就是说,能玩了吧。”
他抬头用期盼的眼神看着我。雨和我都几乎不分白天和黑夜。深夜能玩,白天也能睡觉。我常常想,我们如同两个无人照看的孩子,生活在一起。
昨晚也是,深夜和雨去散步。我前一天就没睡,困得东倒西歪,跟不上雨的步伐,雨回了好几次头,表情像是说“慢死了”。回到家后,我们喝了茶和水,一起听音乐。昨晚听的是Hi-Po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