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4/13页)
但他很快就发现,当年麦尔斯爵士和其他人为赢得一个王国而与全副武装的骑士搏斗的艰难程度,和他当前为赢得不朽名声而与英国语言搏斗的艰难程度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凡是对创作的甘苦稍有了解的人,都不用说就知道其中的细节:写的时候感觉不错,但写完一读就又感到失望,于是,改了又删,删了又写;时而欣喜,时而绝望;有美妙的夜晚和纠结的清晨;灵感倏忽而来又稍纵即逝;明明看到自己的书就在眼前,但一瞬间它却又消失了;一边吃饭,一边扮演着自己书中的角色;一边走路,一边念着他们的名字;时而大哭、时而狂笑;在两种风格之间摇摆不定,时而喜欢夸张雕饰,时而欣赏平易简朴;刚才还在藤比河[16]的峡谷,一下子却又去了肯特郡或康沃尔郡的田野;无法确定自己是世上最神圣的天才还是最愚蠢的傻瓜。
正是为了解决这最后一个难题,他经过了几个月的奋力劳作后,决定打破离群索居的生活,和外界交往沟通。他在伦敦有位来自诺福克郡叫吉尔斯·伊萨姆的朋友,虽出身高贵,但结识了不少作家,毫无疑问,他能够让他接触到那个受人尊敬的神圣群体中的某些成员。因为对处于目前这个状态的奥兰多来说,能够写出一本书并将之出版的人都有着无上的荣光,而且,那荣光盖过所有因血统和地位而来的荣光。在他的想象中,思想不凡之人,长相也必定惊为天人:他们头罩光环,呼吸清香,唇如玫瑰——和他自己以及杜普先生这些庸人截然不同。他想象不出,还有什么比允许他坐在窗帘之后倾听他们的谈话更幸福的事了。对那些无拘无束、话题多样的交谈的想象,让他想起并感到,过去他和宫庭里那些朋友曾谈论过的东西,是多么粗俗野蛮——无非声色犬马、猎艳豪赌,诸如此类。他还想起,他过去总被人称为学者,常常因喜欢独处和读书而被人嘲讽,但这一点让他感到自豪。他不善于巧言令色。他常常呆立一旁,双颊绯红,步态笨拙,就像一个走进了贵妇客厅的投弹手。他曾有两次因心不在焉而从马背上摔下来。还有一次,他在作一首律诗的时候不小心弄坏了温奇尔西夫妇的扇子。他越是急切地回想起自己与社交生活的种种格格不入,就越是强烈地感到:他年轻时代的所有困扰、他的笨拙与腼腆、长时间散步、对乡间生活的热爱,都证明他本人属于那个神圣的圈子——他生来就注定是个作家,而不是贵公子。那个洪水暴涨的夜晚之后,他第一次感到幸福。
眼下,他已经托诺福克郡的伊沙姆先生带了一封信去给给住在克利福德旅馆的尼古拉斯·格林先生。在信中,奥兰多表达了对他作品的倾慕之情(因为尼·格林当时已名扬四海)和与他结识的渴望;他不敢过多奢求,因为知道自己无以为报;但是,如果尼古拉斯·格林先生愿意屈尊来访,一辆四轮马车将于格林先生方便的任何时间在费特兰大街街角候驾,并把他安全送到奥兰多的家中。后事如何,人们可自由补充;甚至还可以想象,不久之后,格林先生表示接受这位贵族勋爵的邀请,在4月21日星期一的七点钟,乘着车准时到达了奥兰多家主楼的南面大厅,而这让奥兰多喜不自胜。
这个大厅曾接待过许多的国王、王后和大使;法官们穿着锦帽貂裘,威严而立。英国最高贵的女士、最勇猛的武士,都曾光临于此。这里悬挂的旗帜,曾在弗洛顿[17]和阿金库尔[18]的疆场上飘扬。这里陈列着彩色微盾,上面绘有狮子、猎豹和王冠。长桌上摆放着金盘银盏;这里的壁炉用一整块意大利大理石砌成,一晚可以烧掉一整棵橡树,连同上面的叶子和鸟巢。而这时站在那里的是诗人尼古拉斯·格林,他的穿着毫不起眼的黑色紧身上衣,戴着软沿儿帽,手里还拎着一个小包。
急匆匆地赶出来迎接诗人的奥兰多,不免觉得有些失望。这位诗人身高不过中等,身材瘦削,还有些驼背,并且相貌平庸;他进来时绊了门口的那只马士提夫犬一下,惊得那狗上前去咬了他一口。此外,奥兰多尽管阅人无数,却依然弄不明白该把他算做哪类人。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既非仆役、也非乡绅,更不属于贵族。他前庭饱满,鼻子鹰钩,目光有神,但却下巴后弯,嘴角下垂,口水直流。然而,总的来说,令人不安的还是他脸上的表情。他既没有贵族那种令人欣赏的庄重沉着,也没有训练有素的仆人的那种有板有眼的奴态;这是一张拼拼凑凑、生拉硬扯到一起的脸。虽然他是诗人,但是他看起来更惯于责骂训斥,而非阿谀奉承;争吵辩论,而非细语交谈;善于争抢,而非听任自然;针锋相对,而非息事宁人;憎恶仇恨,而非爱戴友好。这从他急躁的动作和多疑、暴躁的眼神中也有所体现。奥兰多多少有些吃惊。但他们还是一起进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