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三元里:爱国主义的政治 (1839—1841)(第7/23页)

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面。州县官必须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地方绅士,但如果绅士所起的作用过大,他就会大权旁落。绅士调解地方上的纠纷,如果他们真的开始执法,并掌握治安力量,那会怎么样?他们筹集地方自卫经费,如果他们真的收起税来,又会怎么样?

我们现在暂把地方势力(包括绅士和社会名流)同大地主视为一体。由于土地的人口压力,由于中国农业史上多见的高利贷和高额地租,由于简单的经济唯理主义,一个地主不论在何时何地,一有可能就会扩大土地,提高地租。当然,这也是有限度的。最明显的问题就是收租。如果租额太高,佃户可能拒不交租,或落草为盗,甚至暴动。所以,富有的地主需要地方官及其警察来保证地方秩序和他收租的权利。但需要并不固定于某一点,它是变化的,如果地方状况恶化,那么就是地方官自己需要绅士们的经济、军事支持以恢复秩序。在那种情况下,即使官府成功地做到这一点,它仍然面临着又一问题。取得胜利的手段——乡勇和额外的财政收入——落到了地主手中。有时,地方官能恢复他的全部权力,那时,可能完全重建秩序。但在另些时候,地方显贵们在严酷的动乱中,用乡勇、额外财政收入等手段加强了他们自己在地方上的支配地位。结果,地方官发现他得到的税款盈余日益减少,因为越来越多的土地为乡村的显要们所占有,他们或者是法定的征税标准较低,或者是根本就没有列入赋税登记册。[65]在这种情况下,多数官员就干脆任其自流,只是通过加重其他自耕农的赋税负担的办法,以维护他们自己的收入。其结果是加剧了社会危机。

假如危机的严重程度达到了触发农民起义的地步,那就是说,最大的危险出现了——这是朝廷最关心的危险。任何农民起义的领袖,在其活动或军事控制的地区中,只有获得重要绅士的指教和协作,才能指望“改朝换代”。否则,他只能是一个无政治目标的匪徒。所以,不允许知识阶层与群众力量有过多的接触,是清朝政策中的主要之点,虽然这并未明言。绅士可以帮助统治人民,但绝不允许他们掌握人民,最后利用人民。由于这一原因,清初保甲制度的规划者们曾着重强调不许绅士充当保长,即不许他们作为基层控制的首领。[66]

总之,绅士与官府这两种力量总是在跷跷板上不断地平衡。如果一方上升,那么另一方就下降,二者成反比。绅士经常企图攫取地方权力,而官府也同样总是加强集权,使离心力量“封建化”。

绅士对官府的跷跷板模式,是太绝对、太夸张了。事实上,事物从不是这样明确、固定的。地方官同当地显要们有着共同利益,地方显要又往往通过宗族而同被认为受他们剥削的农民阶层的利益相联。按照汉学家能够取得一致意见的定义,绅士是取得了功名的人,他们的资格是由政府认可的,他们的领袖才能则是“获得的”。既然地位与权势息息相关,财富就必然通向官场。这意味着接受孔学的某些理论——它们主张缓和对个人利益的严酷束缚,使教化得以推行。这里仍然是必须予以维护的力量平衡问题。如果使这种平衡过于偏向非官方的一边,那么将会破坏中央国家的力量。在早期,这只会导致新王朝的出现,导致一个新的中央政权的建立。在十九世纪,由于西方势力对儒家学说及官员们的侵蚀,这就意味着国家本身分解为地区的和区域的单位。对于广东来说,这种分解并非始于太平天国时期,而是始于鸦片战争。

当禁止吸食鸦片时,广东地区的力量平衡首次发生变化。唐朝以来,中国一直用鸦片做药材。17世纪早期,则专门用作麻醉药。直到1733年哈斯丁孟买议会(Hasting's Bengal Council)创立了鸦片专卖权,在印度、中国、英国建立了赚钱的三角贸易,从那时起,鸦片贸易才真正开始兴旺起来。到1816年,平均每年有3210箱鸦片运入广州。1831年,16500箱。1838年,每年40000箱。1729年,帝国政府曾禁止吸食鸦片,但禁令未被重视,以致1796年、1800年又再次颁布谕旨,最后禁止鸦片进口。周期性地逮捕人,周期性地发出警告,但是,几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限制鸦片贸易,直到1820年道光皇帝继位。道光充满了改革的热情,并为鸦片贸易的飞速发展所震动,情况才发生了变化。[67]

道光对律令实施不力十分恼怒。他首先采取各地方自负责任的办法。任何官员,只要在他的辖区内有鸦片,都将视情节不同处以各类罚俸。但是这种官僚主义的作法由于明显的原因而归于失败。[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