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和吉罗迪亚先生 (1967)(第2/4页)

要求我将“所有生平及著作资料”寄给他,以用于他的小册子《“〈洛丽塔〉事件”》(他出版这本小册子以打破法国对小说的出版禁令);2月12日,我给他寄去照片、一份著作目录及一份简短的简历。像一个跟在无辜路人后面起哄的小流氓,吉罗迪亚先生现在用简历中的事来取笑,说我的父亲是“一个著名的政治家”,或我在侨民圈子里获得了“相当大的名气”。所有这些都是他自己(添油加醋、四处收集)1957年在小册子中发表的!

另一方面,他现在不再因“编辑”《洛丽塔》引以为豪。1960年4月22日,我不得不写信给《纽约时报书评》(一个我不熟悉的人可笑地恭维吉罗迪亚先生):“波普金先生在文章中提到《洛丽塔》的第一个出版者吉罗迪亚先生,说我‘应他的要求,对小说作了一些改写’。我希望纠正这种荒唐的说法。根据吉罗迪亚先生缺乏自信的建议所作的唯一改动只涉及英文版中一些细微的法语措辞,如‘bon’、‘c'est moi’、‘mais comment’之类,他认为不妨译为英语,对此,我表示同意。”

我不是到1957年,根据吉罗迪亚先生的说法,当协议对我在美国“即将到来的成功非常重要”的时候才诅咒与奥林匹亚出版社的关系的,而是早在1955年就开始了;那就是说,在我和吉罗迪亚先生签约的第一年就开始了。从一开始,我就与他跟我商业交往中的那种特别的氛围格格不入,这是一种疏忽、推诿、拖延和虚伪的氛围。我在给经纪人的信中,多次抱怨这些怪事,经纪人忠实地把我的抱怨转达给他,但他在叙述我们之间长达十年(1955—1965)的关系时从不作出解释。

吉罗迪亚先生写道:“我几乎没有收到返回的校样(他1955年7月收到的),这时,纳博科夫发来一份电报(8月29日,吉罗迪亚沉默一个月后)说,‘《洛丽塔》什么时候出版?很着急。请回我的信’——这种恳求的电报不知有多少作者向(聪明、冷静、仁慈的)出版商发过。”这一也许机智、逗人但轻率无礼的言论愚弄不了什么人。吉罗迪亚先生这儿暗示一个此前几乎没有发表过作品的年轻作者那种典型的忐忑不安的心情。实际上,我已经五十六岁,自1925年来,我跟——包括现在的——至少十多个出版社签约过,也从未有过斤斤计较和闪烁其词,如吉罗迪亚先生形容他的受害者那样,也许这不是故意的,看起来正是他古怪性格的一部分。事实上,有两个特别的问题让我着急,而且我得不到回答。其中主要的是版权问题:这部小说必须以作者的名字在华盛顿重新注册,为此,我得知道确切的出版日期,以便填在申请表上。1955年10月8日,我终于收到了样书的复印件,但只是在11月28日,经过更多的“恳求”,我才得知《洛丽塔》于1955年9月15日出版。第二个问题涉及钱——这证明是吉罗迪亚先生所谓“《洛丽塔》的悲伤和忘恩负义的历史”的“主题”。我的恩主同意预先支付40万“老”法郎(约1000美元),签约那天(1955年6月6日)付一半,另一半出版后再付。他一个月后才付第一笔钱。我妻子不清楚吉罗迪亚先生何时会付第二笔钱。但对他来说很容易说清楚。我不断写信提醒他第二张支票。我告诉他(10月5日),“我为快乐写作,但出版则为钱。”在我的经纪人的强烈要求下,在既定付款日期三个多月后,他到12月27日才付了第二笔钱。

我对版权的忧虑没有结束。用吉罗迪亚先生喜欢的话来说,因我“并不在意”,他在小说的版权页上注明“1955年版权归纳博科夫”的地方加上了“和奥林匹亚出版社”。1956年1月28日,我从华盛顿版权部门获知,如果小说要在美国再版(五年内就有望出版),这一(未经我同意的)版权归属会引起麻烦。有人建议我从吉罗迪亚先生那儿得到一份“转让或放弃”文书,我马上就要求他寄我这样一份文书。我没有得到回复(就像“不知有多少作者”得不到来自出版社的回复一样),我就一再给他写信,只是到4月20日(三个月后),我才收到了那份我要求的文书。要是我没有预见性地维护版权,当“我们的”书在美国出版时,吉罗迪亚先生会是什么角色呢?这一猜想是很有趣的。

到1957年初,我还是没有收到自小说1955年出版后的任何财务说明。根据协议第九款,我可以终止协议,但我决定还是再等等。我一直等到1957年3月28日才收到账单,但寄来的账单并没有按既定条款包括全部的财务说明。

不寄账单的烦人事再次发生。到1957年8月底,我还没有收到7月31日前就应寄出的当年第一季度的任何账单。9月2日,吉罗迪亚先生要求延期两个月,我同意等到9月30日,但什么也没有,我对这种失信的事已经受够了,便建议他(10月5日)将所有的版权归还给我。他立即支付了44220“老”法郎,我也就心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