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和吉罗迪亚先生 (1967)(第3/4页)

在一段特别恶劣、愚蠢的文字中,我们的传记作家把我对小说在法国受到当地法官和“庸俗读者”(如我1957年3月10日写给他的信中所说)的攻击时拒绝作出辩护与我要求他(一个月后)在宣传我作为“大学教授”时避免提及“康奈尔”这件事相提并论。只有一种非常扭曲的心灵才会把我的要求扭曲为意志薄弱。当我为《洛丽塔》签下我的名字时,我就做好准备承担一个作家必须要承担的责任;但只要种种不健康的流言蜚语包围着我无辜的《洛丽塔》,我当然有理由那么做,以免伤及给我的教学提供极大自由的大学(我的课程从未受到干预);我也不想让那个好朋友为难,是他把我带到那儿,享受到一种真正的学术自由。

然而,吉罗迪亚先生不断地鼓励我参与他发起的反对法国书报检查的运动。“我们的利益是共同的”,他写道;但其实并不一致。他要我捍卫《洛丽塔》,但我不明白,在他那份二十多本下流图书的名单上,我的书如何得到不同的处理。我甚至不想为《洛丽塔》辩护。他在文章中一再重复他喜欢的观点:没有他,《洛丽塔》也许永远不能出版。如我1957年8月3日给他的信中所说,我(过去和现在)很感谢他出版那本书。但我也必须对他指出,他不是一个理想的出版商,因为他缺乏恰当地发行这本书的条件——这是一本在词汇、结构、目的(或没有目的)等方面与他另一些只是商业出版物的书,如《黛比的浴盆》、《柔软的大腿》,截然不同的书。吉罗迪亚先生夸大了他的力量。要不是格雷厄姆·格林(1)和约恩·戈登(2)恰好在伦敦发生冲突,《洛丽塔》——尤其是令所谓“外行”反感的第二卷——也许就被送入旅游读物或奥林匹亚小绿皮书的公墓了。

1957年,《洛丽塔》事件进入它的美国阶段,对我来说,无论从哪方面看,这是比奥林匹亚阶段更重要的一个阶段。贾森·爱泼斯坦(3)声援在梅尔文·拉斯基主编的《支点评论》(纽约双日出版公司)上以相当篇幅发表的《洛丽塔》部分章节,F. W. 杜皮教授为其写了精彩的文章,使得在美国出版此书的想法能为大家接受。好几家出版社表示有兴趣,但吉罗迪亚先生在我们同美国公司谈判中制造的困难成为我为之烦恼的又一根源。1957年9月14日,一家美国著名出版社的负责人飞抵巴黎同吉罗迪亚先生商谈。后者在文章中这样描述这次商谈:“一位出版商自愿出20%的版税得到这本书,但当他们后来在纽约见面时,明显被纳博科夫的态度吓跑了。”这段文字一部分不确切,另一部分不真实:让这位出版商打消念头的不是我,而是他的合伙人。说它不确切,是因为吉罗迪亚先生没有说谁将得到这20%中的大头。“我打算接受这一建议,”吉罗迪亚先生在给我的信(显然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他得到的部分有所不同)中写道,“如果我能拥有12.5%的话。预支部分也按同样的份额。你能接受7.5%的份额吗?我觉得我的提议是合理和公正的。”我的经纪人写信表示,她“对这些要求感到十分气愤”(合同要求他一万册书必须付给我10%的版税,超过一万册则付12%)。

临时版权规定进口到美国的书不能超过一千五百册,吉罗迪亚先生相当反感我盯着他快乐的跨大西洋交易。比如说,我知道他出版的《洛丽塔》卖十二美元,在纽约售价则更高。他让我相信,差价落入了零售商的口袋。1957年11月30日,吉罗迪亚先生用一种柔和的心情写道:“我承认,在我们的交往中,好几次我有过错……”他还说,他不再对美国版“要求更大的份额”,他掩盖了他“另外的计划”,出他自己的“美国版”——一个愚蠢的威胁,如果付诸实施就会导致他的失败。但到了1957年12月16日,他再次胡闹:那天,我惊讶地从我的经纪人那儿得知,吉罗迪亚先生宣称他在美国三个月内(4月到6月)只卖出八本书,但既然我认为他的售价比财务说明上的价格要高,他要支付差价,寄给我一张五十美分的支票。他加上一句,他认为我们之间所有的分歧都解决了!

要继续列举他如何拖延或不完整说明财务状况,将是十分冗长和乏味的,这是吉罗迪亚先生随后几年的常态,他还未经我的同意,在巴黎出版了他自己写序(用极其糟糕的英语)的《洛丽塔》重印本——他知道我是不会同意的。让我始终为我们之间的关系感到遗憾的不是“即将到来的成功的梦想”,不是我“怨恨”他“偷走了纳博科夫的一部分财产”,而是不得不忍受这个人的狡诈、推诿、拖延、逃避、欺骗以及极端的不负责任。这就是为什么1959年5月28日,在坐船去欧洲之前,我离开那儿恰好十九年了,我写信给埃尔加夫人说,在我为法文版《洛丽塔》去巴黎时,不希望见到吉罗迪亚先生。现在根据他发表在《常青评论》上的文章,他暴露出来的人品比他在书信中显现出来的更糟糕。我怀疑,他文章中那种粗鲁很大程度上是他太依赖新闻风格,也许让人想到法国人那种轻浮而可悲地缺乏英语的准确性。另外,我在这儿不想谈论他对我妻子所作的无礼和庸俗的议论(如他愚蠢地暗示1959年7月6日《生活国际》上某篇署名“ED”的社论是她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