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年谱(第19/28页)
民国十六年丁卯(一九二七) 三十二岁
一月一日日记:“新月决定办。”(《眉轩琐语》)
六日日记:“小病三日,拔牙一根,吃药三煎。”(《眉轩琐语》)
四月六日(清明),早车回硖石,下午去蒋姑母家。
七日,与小曼坐小船下乡去沈家浜扫墓,下午回硖石老屋。
八日,早车去杭州,寓清华湖。午后与翁瑞午游孤山,与小曼去三潭印月,走九曲桥。
是年春,与胡适、潘光旦、闻一多、饶子离等筹设新月书店于上海,由胡适任董事长,张禹九(嘉铸)任经理,书局初设环龙路环龙别墅四号,后设总发行所于望平街,最后迁至四马路中市九十五号。新月书店成立的经过,梁实秋在《谈徐志摩》一书中有很详细的叙述:
“民国十六年春,国民革命军北伐,占领南京,当时局势很乱,我和季淑方在新婚,匆匆由南京逃到上海,偕行的是余上沅夫妇。同时北平学界的朋友们因为环境的关系纷纷离开故都。上海成为比较最安定的地方,很多人都集中在这地方。新月书店便是在这情形下在上海成立的。新月社原是在北平创立的……上海的新月书店和北平新月社,没有正式关联。新月书店的成立,当然是志摩奔走最力,邀集股本不过两千元左右,大股一百元,小股五十元(现任台湾银行董事长张滋闿先生是一百元的大股东之一),在环龙路环龙别墅租下了一幢房屋。余上沅夫妇正苦无处居住,便住在楼上,名义是新月书店经理,楼下营业发行。当时主要业务是发刊新月杂志。参加业务A股东有胡适之先生、志摩、上沅、丁西林、叶公超、潘光旦,刘英士罗努生、闻一多、饶子离,张禹九和我。胡先生当然是新月的领袖,事实上志摩是新月的灵魂。我们这一群人,并无严密组织,亦无任何野心,只是一时际会,大家都多少有自由主义的倾向,不期然而然的聚集在一起而已。后来业务发展,便在四马路租下了铺面,正式经营出版业务,以张禹九为经理,我任编辑。”
梁实秋又在《忆新月》一文中说:
“说到新月书店,也是很有趣的。我们一伙人如何会经营商店?起初是余上沅负责,由他约请了一位谢先生主持店务,谢先生是书业内行,他包办一切,后来上沅离沪,仍然实际上由谢先生主管,名义上由张禹九当经理,只是遥领,盖盖图章而已。书店设在闹区之望平街,独开间,进去是黑黝黝的一间屋子,可是生意不恶。这书店的成本只有四千元,一百元一股,五十元半股,每人最多不能超过两股,固然收了“节制资本”之效,可是大家谁也不愿多负责了。我只认了半股。虽然我是书店的总编辑,我不清楚书店的盈亏情形,只是在股东会议听取报告。新月月刊每期实销多少我也从来不知道。不过我们出了不少书,有些书留下很清晰的印象。”(《文学因缘》页二九九—三○○)
这时先生住上海梅白格路六号宋春舫家,曾病伤寒甚危。
在新月书店成立时,先生又创办了一家云裳服装公司。他在民国十六年八月三日给周作人的信中说:
“新办两家店铺,新月书店想老兄有得听到,还有一爿云裳公司,专为小姐娘们出主意的,老兄不笑话吗?”
六月,译法国凡尔太(Voltaire)作《赣第德》(Candide),由北新书局出版,列为《欧美名家小说丛刊》之一。这部书稿是先生在民国十四年编《晨报·副刊》时翻译的,曾在晨副中发表。先生在自序中介绍说:
“这是凡尔太在三天内写成的一部奇书。凡尔太是个法国人,他是十八世纪最聪明的,最博学的,最放诞的,最古怪的,最臃肿的,最擅讽刺的,最会写文章的,最有势力的一个怪物。他的精神的远租是苏格腊底士,阿里士滔芬尼士,他的苗裔,在法国有阿拿托尔法郎士,在英国有罗素,在中国,——有署名西滢者有上承法统的一线希望。不知道凡尔太就比是读二十四A不看史记,不知道赣第德就比是读史记忘了看项羽本纪。
是月起,筹议创办《新月》月刊。
八月,与沈性仁合译英国占姆士司帝芬士《玛丽玛丽》(“A Charwoman’s Daughter”by Jarnes Stephens),由新月书店出版。先生在序文中说:
“这本《玛丽玛丽》(在英国叫做:“A Char woman’s Daughter”——一个老妈子的女儿)是我前四年在硖石山上度冬时一时高兴起手翻的。当时不满九章就搁下了,回北京再也想不起兴致来继续翻。刘勉己也不知是哪一位捡了我的译稿去刊登了晨副,沈性仁看了说不错,我一时的灵感就说那就劳驾你续貂完了它!随后我又跑欧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