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8/14页)
一两天之后,我明白了:我是这个社会无足轻重的贱民,我是排在最后几名的一个倒霉蛋,一钱不值,狗屁不是。我即使用从不懈怠的挣扎和随时随地的留心、谋算、龌龊和铤而走险,也可能只会一时半会儿地被别人忍受;对于平等,我连想都不敢想,我不属于他们中的一员……我在学校的第一个晚上,寝室里的“编制”满员,我们以军人的速度脱掉衣服,爬上铁床;学监踱步走到两排床铺的中间,扫了一眼那些不情愿地钻进被子、姿势僵硬、一动不动躺在床上的新学员——关上灯后,夜灯亮了,蓝色的灯泡照在三十五个孩子头上,我意识到,我被关进了笼子,在冷酷无情的监控下,如果我想活着出逃,怎么也得睁大眼睛……我意识到,家庭不再保护我,从今天开始,我不得不在“社会”上生活;这个“社会”,就是睡在我周围的这些不同寻常、散漫不羁、既可向善也可趋恶的个体生命,无论他们醒着还是睡着,白天还是晚上,每分钟都被一个高高在上、强大无比的意志所监视、敲打、警告、处罚、驯服。那天晚上,我一分钟都没睡着。我暗下决心,要动用自己的全部本领,小心,谨慎,但绝不投降。接下来是一段艰难时期,只有熬过这段漫长而痛苦的时光,我才能以苦涩的教训与痛楚为代价成功地实现我的计划。首先我必须学会的是,人与人之间毫无因由,甚至毫无目的地利用一切机会冷酷地相对;这种习性来自我们的天性,对此没什么好抱怨的。对新学员来说,开始了两种生活:一种是正式的、受到监督的、在上层权力的犀利目光下生活,这种生活相对放松,还可以忍受;另一种则是无影无形,隐蔽难测,由幼稚的利益、力量、突然冒出的邪恶以及亲善的能力构成的。这已不是“帮伙”式的幻梦生活,绝对不是,我一下子跳进了齐颈深的血与肉的“社会”沼泽——我们总生活在同谋之间,眼珠乱转的虚情假意,从不松懈的“卑躬求乞”,哪怕是在两个人之间;这种坚忍不拔的努力,实际上只是为了占据主导地位的造作表演,为了在罪犯之间加强亡命徒的威信,对于这种威信,即使再大胆的家伙也不敢违抗。敏感而复杂,总之,我从上等人家孩子的个人生活,一头跌落到“拳头法则”的世界里。很快,我学会了使用我的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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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忌妒克莱斯和血友病,忌妒他能够跟周围人保持距离,能够受人尊重地作为局外人生活在我们中间;他不住在学校宿舍,但是每天下午,他跟我们一起在教室里学习,而且学多长时间看他自己的情绪……我们其他的孩子,则像机器人一样生活、学习,像机器人一样睡觉、游戏。不管我考试考得如何,身上都像奴隶一样披着锁链。清晨,我们在盥洗室里站成一排洗漱,之后在学校小教堂里做弥撒,早餐后是半小时的“自由活动”,然后上课,洗手,在一个铺着油布桌巾、能容两百人的餐厅里吃午饭,一小时的游戏时间,在神父的看管下,三小时背书,一小时散步,七点半吃晚饭,之后有半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最后在管理员的监督下脱衣上床……有时下午,我们成群结队地去博物馆参观,每个月可以去一次剧院;萨奇瓦伊[130],就是我在国家剧院里见到的,他在台上扮演李尔王,吓人地吼叫,眼珠乱转。我们像王子一样舒舒服服地坐在包厢内;学校很注意自己“尊贵”的名声,他们为我们购买国家剧院和大歌剧院底层包厢的戏票;我们穿着民族盛装,戴着白色手套坐在包厢里;抹着头油,一副绅士风度,看上去就像青年军官。平时,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出门上街,我们全都身穿制服,披着军官式的斗篷,上面点缀了一大堆金黄的饰穗,下穿黑色长裤,头戴有帽檐的军官帽,活像鲁道威卡军校[131]的士官生;星期天晚上,当我跟茹莉表姑一起沿着布达的街道往家走时,步兵们经常在黄昏的天光下向我们致意。在学校里我们也穿制服,俗称“小波兰服”,做得跟军服一样笔挺,让人觉得不自在,只是没有那么多金光闪闪的穗子罢了……穿着制服,我们也自觉很高贵,像陆军中尉那样潇洒帅气;我们蹩脚地敬礼,步兵们也迟疑不决地向我们致军礼;我们在裁缝那里定制了一顶“特殊”的帽子,就像军官们戴的大檐帽。
在这所学校,走读生也都经过挑选,住宿生里有不少都是大人物的孩子。不是来自贵族、名门,就是像我这样来自富裕的市民家庭。每天晚上,“吸烟室”(管理员允许五年级以上的孩子们在午餐和晚餐后吸烟)变成了元帅府,他们分别以勋爵、骑士、伯爵或帕普伯爵相称,挨个审查每个人的出身,连祖辈和曾祖辈也不放过;开始的时候我们都不谈别的,直到确定了每个人的头衔……从那之后,我们要严格遵守这个等级。我不难理解那位当屠夫的德热舅舅,还有当过军官、后来在咖啡馆里弹钢琴的埃尔诺舅舅,我自己也不喜欢这样的环境。当我列数了上百位家族前辈,我出乎意料地发现:在元帅府里,大家对我的“奥地利贵族身份”颇感兴趣,我因此得了一两分,社会地位有所好转。但即便如此,我也站在后台,站在群众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