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梦【1】(第18/46页)

我几乎每个星期日都到帕基去,在法齐先生家待一天。法齐先生娶了我的一个姑姑,在帕基开了一家织印花布的作坊。有一天,我在轧光机房里一边晾花布,一边观看轧光机的生铁轧辊。轧辊的光泽很好看,我用手指去摸,觉得很好玩。这时,小法齐在大转轮那里,他把转轮稍稍动了一下,真是巧得很,正好转过来压着我的两根长手指的指头,把两根指头的指甲压掉了,我尖叫一声,小法齐立即把转轮倒回去,于是两个指甲都卷走了。我的两根手指鲜血直流;小法齐也吓得大叫一声,跑过来抱着我,求我别叫喊,说我再叫喊,他就完了。我尽管疼得很厉害,但看到他那难过的样子,我的心就软了。我什么话也不说;我们两人到水槽那里去,他帮我把手指洗干净,用碎棉纱团给我把血止住。他哭着求我别去告他。我答应不去告他。我说话算数,严格遵守我的诺言,直到二十多年过去了,也没有人知道是什么事故给我这两根手指留下伤疤的。这两个伤疤至今还在。我在床上躺了三个多星期,有两个多月我几乎不能活动,有人问我时,我总回答说是一块大石头掉下来把手指砸伤的。

这出自侠肝义胆的谎言啊!

它岂不比任何真话都美吗?【46】

从当时的情况看,这次事故对我的影响是很大的;因为那时我们正在搞训练,想把城里的人都组织起来。我原来是和三个与我同年龄的孩子编为一个班,要穿着军装和区里的连队一起出操的。可是这时,我却卧床不起。听到连队敲着鼓,和我的三个伙伴一起从我窗下经过,我心里是很难过的。

在我年龄稍大时,还发生过一件类似这样的事。

我和一个名叫普兰士的伙伴在普兰宫玩槌球,我们玩着玩着竟吵了起来,最后还动手打架。他用槌球棍在我没有戴帽子的头上打了一下,这一下打得那么准,如果再稍微重一点儿的话,就会把我打得脑浆迸裂的。我立刻倒在地上;这个可怜的男孩看见我满头是血,吓得慌乱无比。他当时心情激动慌乱的样子,我一生中还从来没有见过。他以为把我打死了,他扑过来把我抱着,紧紧地抱着我,放声大哭,还不时发出令人心碎的叫声。我也使劲抱着他,也像他那样激动得直哭。当时的激动是含有某种温暖的情谊的。他帮我止血,可是我的血还继续流。他眼见我的两块手巾不够止血用了,就把我搀扶到他妈妈家里。他妈妈的屋旁边有一个花园。这位善良的太太看见我这个样子,差一点晕了过去。她尽力给我包扎伤口:她用一盆清水把伤口洗干净后,又给我敷上用白酒浸泡过的百合花。这是我们家乡很好的敷伤口的药,很管用的。这母子两人的眼泪是如此之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竟使我在一个很长的时期里,把她看作我的母亲,把她的儿子看作我的兄弟,一直到我不再见到他们以后,我才逐渐逐渐地把他们忘记。

同上次事故一样,我对这件事情也严守秘密。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我这一生中何止发生过一百次,但我在《忏悔录》中都不曾提;不提的原因,一则是由于我不知道如何才能把它们写得有意义,再则是由于我的性格使然。有时候我也讲了一些与我所知道的事实不符合的话,但那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或者是由于叙述的杂乱,或者是由于一时的兴之所至,下笔行文才有欠考虑,而绝不是为了我个人的私利,更不是为了有利于或有损于别人。将来,无论何人读我的《忏悔录》,只要他平心静气,不偏不倚,他就会感到:我在书中对我所做的事情的评述,远比我评述罪恶之事的用词更令人羞愧和令人难过;其实,要真是做了什么罪恶之事,尽管其性质十分严重,那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而我之所以没有谈,完全是因为我没有做过罪恶之事。

从以上所讲的话就可看出,我所说的诚实,它的基础建立在思想的正直和公允上者多,建立在事情的真实上者少。我立身行事,遵循的是良心的指导,而不是抽象的真或假的概念。我有时候生编一些故事来讲,但我很少说假话。按照这些原则去做,尽管我让人家抓住我许多辫子,但我没有损害过任何别人,也没有把不该我得的好处捞给我自己。我觉得,只有这样做,讲真话才是一种美德。从其他方面看,对我们来说,它只不过是一种既无益又无害的纯抽象的事情。

然而,对于这样的区分,我心中并不十分满意,因此,不能认为我没有任何可非议之处。在仔细思量我对别人歉疚之事时,我是否也仔细检查过我对我自己也有歉疚的地方呢?如果说对别人要公正的话,对自己就应当真实,这是诚实的人对自己的尊严应有的尊重。在我和别人谈话的时候,因一时找不到适当的话题便迫不得已地编造一些无害的话说,这我当然是做错了,因为我不应当为了取悦别人而自己降低自己;在写作时,如果只图写得痛快,便给所讲的真事添枝加叶地描写,那就更是错上加错了,因为,用虚构的情景来美化真实的事实,实际上是在歪曲事实。